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破产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破产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倒闭吗?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四条“农民专业合作社依照本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既然是法人,就可以倒闭。而且该法还有专章对其进行清算的规定。其第四十八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破产适用企业破产法的有关规定。
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破产吗?
经济合作社可不可以破产
农村经济合作社是属于民间的一个经济组织,农村经济合作社不具有法人资格,所以是不具有破产主体资格的。
《最高人民***〈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四条申请(被申请)破产的债务人应当具备法人资格,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伙组织、农村承包经营户不具备破产主体资格。
第五条国有企业向人民***申请破产时,应当提交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其破产的文件;其他企业应当提供其开办人或者股东会议决定企业破产的文件。
虽然目前我国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终止制度的研究尚不充分,有限的研究成果仍然表明,理论界和实务界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能否终止,尤其是能否适用破产制度,存在重大的分歧。
一种观点认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一种基于土地公有制而存在的特殊组织,具有社区性、封闭性、职能综合性等特征,只能根据行政管理或者村民自治等方面的原因解散或者撤销,而不能适用破产制度。例如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陈锡文认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与公司不同,“在现实生活中,公司、企业破产、兼并、重组等情形不可避免,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显然不可能发生此类情形。”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振伟也指出,在下一步立法时应注意,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特别法人,“不适用破产制度”。
第二种观点认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已被赋予法人资格,可以独立地参与市场活动,自然应当建立相应的市场退出机制,破产、解散等制度均可以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集体经济的发展方向应是由封闭逐渐走向开放,若经营不善、发展不好,应通过“破产方式退出市场”。
村集体经济组织破产要慎重。
按照国家相关法律,集体经济组织是特别法人,不仅具有对农村集体资产管理、运营及实现其增值保值的功能,而且具有对经营成果进行分配的功能。在经营管理中,集体经济组织能否破产是大家普遍关注的一个问题。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出资成立的公司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破产也好、清算也罢,是没有任何问题的,也是应该的。但作为特别法人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他不仅承担着集体资产的运营功能,而且承担着一定的农村公共服务的功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破产不应适用《公司法》的规定,因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是严格意义上的以营利为目的的一般的企业性组织。
总而言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破产应当谨慎
农民专业合作社解散破产,财政补助如何处置?
我自己有农民专业合作社,办合作社每个人的初衷不一样,我是有三个铁杆兄弟,一起商量的,一位杭州朋友,两位我老家的,大家共同出资,根据出资多少占去一定的股份比例,合作社,合伙创业,大家一定要够信任,不然还是别干的好,赔了大家心里没怨言,赚了红利一起分,我主要以种植养殖主,前面合伙主要种植花椒50亩左右,现在经过优化,移栽还有30多亩,后面养牛,养羊,种药材,我个人独自投资,提前都证求了他们的意见,老家就是地多,几百亩地等着我去开发,只差资金,毕竟农产品赚钱比较慢,至于镇府补贴,坚决不要,好几次镇里找上门,提供无息贷款啥的,没要,自己有多大肚子吃多少饭,赚赔都是自己的,如果破产解散,赔的都是我们自己投资点钱,如果有两***,合伙人肯定要根据出资比例承担相应的债务,带兄弟们不挣钱没关系,再弄个债务就不好看了吧,我是农业人,创业还是要脚踏实地,特别是农业,更是如此,很多时候现实很残酷,困难远比你想的多,如果破产,首先要做的就是资产清算,反正很麻烦,可以去工商局咨询具体步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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