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成员用土地加入合作社合同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成员用土地加入合作社合同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个人在村合作社购买的土地归个人吗?
- 村经济合作社是否能作为转出方和农户签订《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合同书》?
- 我已和村民私人签的流转合同,村委会有权在流转吗?
- 农业合作社与农户签订土地托管是怎么管理合作的?
个人在村合作社购买的土地归个人吗?
个人在村合作社购买的土地只有在合同到期后才能归于个人。因为承包土地属于土地使用权在合同期限内进行的合法转让,所以在合同有效期限内土地使用权归合作社拥有,与个人没有任何关系,也只有在合同到期后土地才能够归还于个人所有。综上所述,只有合同到期才能收回土地使用权。
村经济合作社是否能作为转出方和农户签订《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合同书》?
这两者是可以签署《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合同书》的,农民个人之间可以将自己承包经营的土地进行流转。
我已和村民私人签的流转合同,村委会有权在流转吗?
有权流转。按照目前的土地政策,农村土地所有权归国家,土地经营权归集体经济组织,村委会是村民选举出的管理集体经济组织的机构,享有土地和合法管理权。村民个人没有土地的处置权利。土地流转时与私人签订的合同,没有村委会的确定是不合法的,村委会有权对土地进行再流转。
没有 ,因为你的承包期限未到,(你必须有土地承包证明)村委会无权再对外承包。若村委会找你协商解决你则可以提出你认为合适的条件。一般来说你自己做主把你的承包地流转了这是你的个人行为,村委会基本上不会阻拦,但在做这件事之前你也应该和村委会打个招呼这是起码的尊重,若想双都没有意见最好先征求一下村委会的意见。
自己私自和村民签定的土地流转合同,村委会当然有权流转,目前我国土地规国家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个人签合同没有法律保护,村委会是国家最直接管理土地的政府部门,村委会流转土地,只要不是违法行为都有这个权力。私自签合同没效。
我已和村民私人签的流转合同,村委会有权利在流转吗?
答:村委会是有权利在转的,因为你们私自签流转合同,本来都不合法的,明白不,特别是土地,不能私人签流转合同的,所以千万不要去私自签合同,是不允许的,如果村委会在流转签合同,那你就麻烦了!
农业合作社与农户签订土地托管是怎么管理合作的?
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最近正在从事土地托管项目验收,用我理解的情况回答你。
你提这个问题,我感觉你可能是山东人,土地托管规范的说法应该叫农业生产托管,土地托管是山东省的叫法,江苏省叫着联耕联种,湖北省叫代耕代种,四川省叫共营制,我们安徽叫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其实质都是一样的,就是农户等经营主体在不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条件下,将一个或几个或全部农业生产环节委托给社会化服务组织完成的经营方式。通俗的讲就是由社会化服务组织下地替农民干活。打个比方:我有100亩地,不想流转也不想自己干活,还想出去打工,怎么办?庄稼成熟了我就花钱找收割机帮我收割,耕种时我再花钱找一个农机合作社帮我耕种,平时施肥、打药委托给植保合作社,这样我的整个农业生产环节都委托给各类专业合作社帮***活,收入还是归我,委托管理的费用国家有补贴,专业合作社帮我管理除了收取我的管理费用外,也能得到国家的补贴,专业合作社也非常愿意。
我认为主要是时代决定的,目前农村生产经营的主体主要有小农户和各类合作社(专业大户),在当前和今后很长一个时期内,小农户家庭经营将是我国农业生产主要经营方式,不可能短期内消除,这也是习总书记讲的“大国小农”基本国情农情。但大国小农的现状存在许多问题无法与现代农业相衔接,如技术装备应用不足、农业投入能力不足、分散经营和土地碎片化、难以对接大市场和种地热情减退等等。在这种情况下催生了土地托管,让专业的人来干专业的事,在不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情况下,通过为小农户提供农业生产各阶段服务,来实现农业生产规模经营,逐步达到与现代农业的对接,最终实现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
农业生产托管是在不改变中国现有土地承包和经营权的情况下,通过农业生产、组织和经营模式的试点、创新,为小农户提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实现农业生产的规模化生产和经营,带动和提升中国农业的生产效率和竞争力,解放劳动力,提高农民的实际收入水平,加快农业的现代化发展速度,帮助中国农业找到了一条可以迅速实现现代化和产业化的捷径,这种模式是可以被迅速***和推广的。据我了解,目前全国农业生产托管面积超过15亿亩次,如山西的屯留县等,从事农业生产托管好的公司如山东的金丰公社、美来众联科技公司等。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成员用土地加入合作社合同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成员用土地加入合作社合同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