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作社成员能不能添加公司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合作社成员能不能添加公司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后可以加成员吗?
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后可以通过办理变更手续增加合作社成员,提交变更注册登记申请表,增加的成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复印件,合作社章程,法人代表基本信息,联络员基本信息,成员出资清单,成员名册,农民专业合作社营业执照正、付本等相关材料向工商部门办理成员变更手续!
可以加,不过按照程序,加入后,你的社员人数增加了,是需要到工商部门更新你的成员数的,不过,在正常情况下,不可能加入一个就去工商登记一次,一般来讲,根据你的入社情况,半年或者一年备注更新一次即可。
合作社营业执照怎么添加经营范围?
1. 确定企业所在区的工商所。
2. 准备所需材料,包括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指定代表或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相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3. 提交材料给所在区的工商所进行办理。
4. 如果经营范围中包含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需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并在申请增加经营范围后标注“(限取得许可证的分支机构经营)”字样。
办理农村合作社,可不可以家人加入合作社成员?
农业合作社成员可以是父子。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四条规定: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置备成员名册,并报登记机关。 法律没有明文规定一家人不能同时成为同一家合作社成员,但是在合作社出资时需要分别出资。
农业合作社的成员可不可以是一家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第十四条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
但是,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单位不得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
该法没有明文规定一家人不能同时成为同一家合作社成员,但是在合作社出资时需要分别出资。
是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有5名以上的成员,其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80%。 成员总数20人以下的,可以有1个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成员;成员总数超过20人的,企业、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员不得超过成员总数的5%。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作社成员能不能添加公司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作社成员能不能添加公司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