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作社法及司法解释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合作社法及司法解释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经营性合作社解释?
农民专业合作社和过去“一大二公”的合作社有本质的区别。是一类具有法人资格的全新市场主体。需要强调两点:一点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农民为主体的经济组织,是农民为获取良好的服务,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另一点是这种经济组织不改变现有的农村基本经济制度,如土地承包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制度等。
为什么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公积金要量化为每个成?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对此做出了明文规定解释: 第二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第三十五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按照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从当年盈余中提取公积金。公积金用于弥补亏损、扩大生产经营或者转为成员出资。 每年提取的公积金按照章程规定量化为每个成员的份额。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相关问题求解?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相关问题:
二、人员,“合作社法”规定由五户以上农户(农民家庭)发起成立,具体是总户数大于五,可以更多,可以包含企业法人和非农业户口,但农户必须占比绝大多数。社员可以自由退出和随时加入,但必须经大会同意。
三、出资,与公司类企业登记是有区别的,不叫注册资本,执照上称出资总额,由全体社员共同出资,具体数额由社员大会协商确定,出资方式可以是货币,也可以是实物和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机器设备,技术等)。
四、经营范围,受到“专业”二字的限制,必须是某一单一的农业产品生产,可以从种养殖到深加工,但注意一切生产活动都是限定在社员内部进行。
五、管理机制,最高权利机构是社员大会,设有理事会和监事会,具体操作以合作社章程和合作社法规定执行。
六、经营方式,可以是社员之间相互分红独立生产,生产资料的供应,技术培训,产品销售由合作社统一管理的模式,也可以是全部的经营由合作社统一进行。
七、财务与税收,财务是最难的,在统一经营模式下按照一个会计主体做即可,但是若是社员分户生产,集体统一调配销售就难于操作,只能***用合作社收购的方式进行,那么社员的成本支出和盈利就不能体现。
税收,总体是按照自产自销农产品减免,但是一旦涉及包装销售,这一部分产生的增值就不会减免,财务要分开核算。
八、利益及责任分配,原则上按照出资比例承担和分配收益,但并不是全部盈余,必须按照合作社法首先计提[_a***_]金和公积金,用于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
我国关于农村的法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赋予农民长期而有保障的土地使用权,维护农村土地承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所称农村土地,是指农民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以及其他依法用于农业的土地。
第三条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农村土地承包***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家庭承包方式,不宜***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取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作社法及司法解释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作社法及司法解释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