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呈现特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呈现特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业合作社的原则与特点?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原则是:
(一)以农民为主体的原则;
(三)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原则;
(四)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原则;
(五)盈余主要按照社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原则。
农业合作社的特点是:以农民为主体,自愿组合;合作互助,自我服务;民主管理,社员平等;入社自愿,退社自由;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农村集体组织的主要特征?
农村集体组织主要特征包括以下几点:
1. 集体经济:农村集体组织是由一群农民自愿组成的经济组织,目的是为了集体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的利益。
2. 集体土地所有权:农村集体组织拥有和管理一定范围内的农村土地,农民以个体或家庭的形式使用土地,但土地的所有权归属于集体组织。
3. 农民自治:农村集体组织具有一定的自治权,可以自主决策和管理内部事务,例如确定土地利用方式、分配土地收益等。
4. 共同劳动合作:农村集体组织鼓励农民进行劳动合作,共同耕种、养殖、农业生产等,通过合力提高生产效益和农民收入。
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政治性:农村集体组织是中国***执政后从政治上将农民组织起来最重要的组织载体,具有明显的政治性质。农村集体组织的建立和发展与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土地公有制改造的历程密切相关,其既是国家实施农村集体化、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手段,也是国家控制农村社会、维护农村稳定的政治工具。
社区性:农村集体组织是在特定农村社区范围内以集体土地所有制为基础建立起来的社区型经济组织,与供销合作社、信用合作社、专业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以及各类企业组织有明显的不同。农村集体组织的社区性特征使得其具有维护社区稳定、促进社区发展、服务社区成员等多种功能。
唯一性:农村集体组织是在特定乡村地域范围内建立起来的组织,具有唯一性。在同一层级的乡村地域范围内,一般来说只能建立一个代表“农民集体”行使集体土地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不存在与之并列竞争的另一个同一层级的代行集体土地所有权的集体经济组织。
封闭性:建立在土地集体所有制基础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具有明显的封闭性特征,只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才享有集体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权益,且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只能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流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以外的任何个人和组织都无权获得土地承包权、宅基地资格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等。
身份性:农村集体组织成员具有特殊的身份属性,其与集体经济组织之间存在着紧密的联系。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不仅享有对集体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还享有集体经济组织的各种***待遇和参与集体事务的权利。同时,农村集体组织成员也需要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如维护集体利益、参与集体事务管理等。
根据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演变过程,结合农村改革以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实践发展,与其他相关组织相比,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具有如下基本特征:
其一,以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为基础。从起源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以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为基础建立的,每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都建立在特定地域范围内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基础之上。
其二,具有地域性(社区性)。农村社区集体是按照农村一定地域即村组边界划分的,村组边界范围内的土地是集体的地域基础。
其三,具有惟一性与排他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既然以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为基础,而特定地域范围内的土地只能由该地域范围内的农民集体所有,基于土地所有权的排他性,特定地域范围内只有一个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只能成立一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而,每一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特定地域范围内都是惟一的、排他的。
其四,成员具有相对封闭性与变动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地域性,决定了其成员只能是特定地域范围内享有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农民,是一个相对封闭又不断变化的集体。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呈现特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呈现特点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