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示范评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示范评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村合作社有哪些优惠政策?
农村合作社一般有6个方面的优惠政策。
一、税收优惠政策
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订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二、金融支持政策
国家将把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部纳入农村信用评定范围;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重点支持产业基础牢、经营规模大、品牌效应高、服务能力强、带动农户多、规范管理好、信用记录良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支持和鼓励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改进服务方式;鼓励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信用合作。
三、财政扶持政策
2003年到2010年,中央财政累计安排专项资金超过18亿元,主要用于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增强服务功能和自我发展能力。农机购置补贴财政专项资金明年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仍会优先予以安排。
四、涉农项目支持政策
五、农产品流通政策
国家继续鼓励和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城市大型连锁超市、高校食堂、农资生产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实现产(供)销衔接。
乡村振兴农户、村合作社、公司共同合作的模式可行吗?
这只是一个理论上的发展选项。乡村振兴这个大问题下,有多重发展模式的组合。第一,农户+合作社;第二,农户+公司;第三,农户+合作社+公司;不同的模式其内部组织结构的不同,承接的***社会经济体制,经济组织也就具有不同的生产力要素与生产关系要素及社会经济秩序,由此而导致的生产力发展状况与生产力发展成就,就会发生不一样的结果。所以,在处理乡村振兴的战略问题时,要有系统性观念,在新阶段新任务新格局下,审时度势,选择正确组织结构管理模式,稳步推进,抓住本质,依托着力点,扭住牛鼻子,在乡村振兴的发展道路上,书写奋斗新篇章,展示乡村振兴中国梦。
〈振兴乡村2个+〉
乡村振兴这四个字很好说,领导大小会都是热门话题。但是在规划、操作、管理上是在难中求发展的目标。只有村+农户+公司=发展。
现在的大小合作社在农村人心目中,在某些情况下,合作社和公司是有很大区别的。合作社都是黑+很+霸=自己发展壮大,在争取国家和地方补贴为目的的经营性质。可能大多数农村人,都有着传统的农业生产队管理摸式的血液影响<信党不信人>。对党和政府及村两委还是非常信认的。
合作社管理经营模式,比私人企业还要黑心+很心+克扣上千万倍=霸道,可能农村合作社管理模式和方法,国家法律法规<够不着>,管理约束不了他们的所作所为<天高皇帝远>,所在地方干部又<无能为力>。所以说合作社的方式农村人有点不受欢迎。
我有一个爱回答的毛病,哈,可能回答不好呢,还遭人烦。首先呢,原驻在提法上,有些笼统,是合作社办公司呢。还是外来公司与本地合作社结合呢?这个合作社起多大作用?外来公司又起到多大作用?他们之间怎样合作,利益怎样分配?所以说,这里面要有很多定位,但往往是[_a***_]参与的成分多了。效果不一定太好。如果说非让公司参与进来的话,我觉得是理所应当啊,但这里要分主次来,我的见解是,让大的公司来主导农业产业,由他们做投资规划,搞基础建设。调整种养比例,不做短期投入,树立长远规划,让有些区块沉淀下来,休养生息。为将来更大的发展做铺垫。公司提出方案,提供资金,交给合作社来做。公司负责监管。一切成果归公司所有。合作社可以参与成果的分配也可以不参与。只负责打工和收取土地租赁金。这样下来责权利就很清晰了。好处是公司能有一个长远的发展规划,合作社的农户只负责打工挣钱儿。吃粮不管穿儿少操心。形成双赢的局面。如果这个公司发展不好。可以交保险,由保险公司赔付。保证农户没有大损失。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示范评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示范评定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