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股权转让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股权转让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村股权证变更流程?
一是先履行上述程序性和实体性要件后,与确定的受让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使受让人成为公司的股东,这种方式双方均无太大风险,但在未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之前,应签订股权转让草案,对股权转让相关事宜进行约定,并约定违约责任即缔约过失责任的承担;另一种方式转让人与受让人先行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而后由转让人在公司中履行程序及实体条件,但这种方式存在不能实现股权转让的目的,以受让人来说风险是很大的,一般来说,受让人要先支付部分转让款,如股权转让不能实现,受让人就要承担追回该笔款项存在的风险,包括诉讼、执行等。
也不是全国各地的农村,都给村民下发的有农村股权证,很多农村地区的村民甚至从来都没有听说过农村股权证。结合我国对农村一直坚持的就是村民自治原则,股权分红的这个问题没有什么绝对标准的答案,很多地方现在都已经取消农村股权证分红政策了。
农村合作信用社是股份制的吗?全称怎么叫?
农村信用社最初任务是筹集农村的闲散资金,为农业经济发展提供金融服务。随着信用社的不断发展,在保证国家资金主导的情况下,股东范围有所扩大,包括信用社内部职工参股、国有企业参股等。业务范围也不再局限于农村。
农村信用社虽是股份制性质,但大部分没有上市,股权的转让只能双方协商进行。
以前农民入股农村信用社和供销社的股份,现在还算数吗?
农村农民入股农村信用社和供销社的事,应该在解放后初期到***前这段时期,即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初期。
我今年七十岁出头了,我还未经历过这种入股制。当时已成年有劳动收入的人才动员参股入股,即有亲身入股的人,能活到现在的肯定最小的都超过九十岁及以上了。
当时入股信用社供销社的,每股(每人)总额有三元五元十元等级,一家人有几个有劳动力的,就参加入几股。
其他地方我不清楚,我地区在上世纪六十年代初(***开始前),就已经全部收购归还了股权人股金,及利盖分红等全部结算完毕了,信用社供销社股权从此退出了历史舞名。
当时我还是小孩,但已经懂事有记忆了。我清楚记得,当时我跟着父辈去到退股归还股金发放现场,看到人们都领回的股金及利益分红,交回了股权证。
当然要算数。不能翻身忘本。你讲信用,他讲信用,农民讲信用,***讲信用,社会多好呢。你有情,我有义,你会感恩,我也会感恩,***都不缺德。何必要那么多法律,和警力,如果不立德,不立品,会减少法律的约束力,浪费很多警力。倡德重于一切,高于一切,大于一切,***有德,国旺,家旺,事业旺。缺德一切无希望。
当然算数了。也是有效的。
农村信用社的股金是信用社的根本,最开始,就是靠社员入股到信用社,农村信用社拿股金来经营。然后每年分给社员股息。持有股金的社员,可以享受一定的贷款优惠条件。
供销合作社已经解体多年,当时在他们解体的时候应该有关于股金处置。有的就分到几块钱。但是供销合作社连年亏损,已经没有什么红利可分。你手上的股金证(社员证)还有收藏价值。出此之外,应该没有其他的价值了。
但是农村信用社在2002年改革以前,一直处于亏本状态。因此2002年以前的股金基本没什么股息。2002年改革后,实行法人负责制,才开始赢利。 股金基本是没有风险的,一般是为了央行票据兑付达到资本充足率联社分配下来的任务,就像基金一样以前以利润都以分红形式分配,现在一般都有固定的存款利率,因为此[_a***_]不受央行直接控制利息一般比定存要高,可以看成和定期存款一样。支取方式和定存也是一样的,只不过存单换成股金证书形式而已,只要单位印鉴和手续健全受法律保护的。
股金分为资格股和投资股两种,投资股是不能退的,只有以转让的方式转给别人,要是没人要,你是转不出去的,资格股,可以退,但是我知道的是要三年后才能退,类似于三年的定期嘛但是每个信用社的赢利是不一样的。所以股息分配也不一样。
我建议你拿着你的股金证跟身份证到当地信用社或是有关部门去咨询下比较稳妥。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股权转让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股权转让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