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大数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大数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蔬菜大数据管理平台?
农业农村部收集了23个省份近1000家农民合作社的蔬菜类产品供应信息,在此基础上布瑞克农业大数据结合自身农业数据监测积累,迅速上线了全国首个滞销农产品实时查询大数据平台,运用大数据+产业互联网技术抗击疫情带来的农产品流通负面影响。
据悉,全国滞销农产品信息实时查询大数据平台通过大数据技术获取全国范围内的滞销农产品详细信息,再通过产业互联网重新快速链接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内的各大要素,提升传统农产品供应链的抗风险能力,增加流通效率。目前布瑞克农业大数据+产业互联网已覆盖了2000多个县域、200多个城市、150多个大型农批市场、10万多家食品加工企业的相关数据。
此外,在全国滞销农产品信息实时查询大数据平台的基础上,苏州市快速上线了“抗击疫情 保障农产品供应 ”数字化平台。运用该平台协调产地***,一方面解决农产品滞销问题,另一方面保障民生供给问题。再通过对接城市配送企业、社区电商、生鲜电商,调集配送能力,将生鲜蔬菜、米面油等民生农产品“无接触配送”到小区,降低居民外出感染******几率
如何有效串联起涉农企业、合作社和小农户?
成功的案例不少,对外宣传的成功案例大都不具备可***性,而且大都存在夸大其词的宣传。可以尝试从利益角度分析。
涉农企业做这些,图的是经济效益和国家补贴,这两者都需要有门槛的,养殖业现在门口相对较高,容易实现,但企业需要相当有实力。种植业门槛低,组织农民做事情很难,所以企业一般都选择和基地合作而不是单一的农户。
合作社理论上是链接企业和农户的纽带,可他们的盈利从哪里来?
企业佣金?
企业不会给他们佣金的,只会劳务差价和产品差价,他们本就不属于企业,企业也不会承担管理责任和管理成本。这些差价让他们和农民有了隔阂。
服务费?
农民不会付给他们服务费的,只能从农资利润或者农产品收购差价中获取,这种赚钱的模式不具备排他性,农民可以自由选择你或者他,选择企业以外的臭狗屎和农资供应商。
农户赚取的是种植利润,依附合作社和企业无非想多一个销售选择,甚至有一份市场价格保障。可企业凭什么承担这份市场保障?价格好了卖谁都一样,企业收购有标准,市场销售可是什么都能卖,农民自然喜欢选择走市场销售而不是标准严格的企业。
价格低迷时农民会想到企业,可企业不是冤大头... ...
想靠合同规范农民的行为?这只能说明你不懂农村。
我去年办合作社,我是小规模种植,我种的红薯和高粱都没卖多少,跟别合伙种了五拾亩花生,工资钱我出了,花生他统一拉走,我买二百只土鸡,红薯给鸡吃,高粱自己蒸高粱酒,高粱澡给鸡吃,我想把自己做强做大,老百姓才能跟你一起干。
本人是经营合作社的人,聊聊我的观点,我们合作社2019年开展了,经济作物黏玉米的推广种植,提供种子化肥农药技术指导让农民种植,我们回收,开始推广初期。很难,我们这里主要种植大玉米,价格低,收入少,但我们这里村民很封闭,不接受新的东西,我们***取方式是,1,微信宣传,个个群里宣传,从2018年就开始给村民普及种植相关[_a***_],2,各村找代理人,各村都有人品威望非常好的人,让他先接受,然后让他帮忙推广,3,手机录制以前种植的***,宣传时给农户播放,4,多走访,挨家挨户宣传讲解。5,在各大网络平台录制宣传***,让老百姓认识了解等
如何有效串联起涉农企业、合作社和小农户?
这是一个值得研究和讨论的问题,也是新时代中国农业发展中,推动农业产业化发展的必须面对的课题,通过什么形式串联?串联的核心是什么?串联发展最后会是一个什么结果?下面带着这三个问题,结合多年的农业工作实践,谈一下个人看法,希望大家发表各自的看法,共同交流。
一、通过什么形式串联。摆正涉农企业、合作社、小农户这三家的各自的位置,形成一个统一的农业产业化发展链条。在我们当地有一个涉农企业+合作社+农户的生产典型,涉农企业应处于龙头地位。当地有一个食用菌加工企业,企业通过建设100栋大棚,租给食用菌生产合作社,由合作社再分配给每个合作社成员,生产香菇、黑木耳等食用菌。涉农企业负责提供生产设施设备和技术指导、食用菌产品加工销售;合作社负责组织合作社成员购进生产资料、日常生产管理、产品回收等工作;农户按照企业的生产计划和合作社的统一组织,开展标准统一的食用菌生产。
二、串联的核心是什么。可说核心就是利润,在整个运行过程中各方均得到应有的收益,才使这个产业链条健康运转。具体情况是:一是公司为农户提供大棚,每栋大棚每年租金5000元;二是公司为农户提供菌包,每个菌包成本3.5元,在菌包摆放落地时,农户每个菌包交2元钱,其余部分在香菇收购资金中扣回;三是公司为农户提供保护价收购,公司与合作社签定回收合同,合作社统一核算,每斤最低保护价为3.5元,当市场价格高于3.5元时,随行就市。这样公司生产加工可以获得利润,合作社可以在转租大棚及回收产品按照合作社管理条例的比例规定少量抽取风险金和管理费,农民在生产中获取生产利润,可以说是三方得利。
三、发展的结果。结果应该是通过利益关系,将三方统一的固定在各自的位置上,实现全产业链的无缝对接,每个主体都会在整个经营过程中获得应得的利润。面对当今市场经济的新局面,这种形式的结合有两个好处:一方面解决了小农民难闯大市场的问题,作为农民目前不仅仅要解决种的好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要会经营,如何卖得好,通过这种形式很好解决了农民的这个现实问题。另一方面解决了企业生产原料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作为企业要想生产出好的产品,必须有好的原材料,通过这种形式,可以把食用菌栽培的过程统一化,或者统一搞绿色栽培,使产品质理有保证。
综上所述,如果解决好涉农企业、合作社、小农户三方合作的问题,可以进一步调优生产关系、推动生产力发展,也可以说为新时代农业发展探索出了一条新路。了解更多三农资讯,请点击文章上方关注本号!最后希望各位老师发表各自的见解,共同交流!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大数据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大数据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