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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农民挣工分是怎么回事?
我是过来人,这个问题我有资格答,上世纪一九五八年成立人民公社,农民正式走上走上了社会主义道路,行政基层县以下分***,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生产队是最底层单位,是独立核算单位,生产队拥有山林,田地,农具,生畜等,一切生产资料归公,社员共同劳动共同生产,一切劳动成果收获归生产以集体所有,到年终所获得粮食现金分配给各农户,那么凭什么依据进行分配呢,这就回到了问题的主题,劳动工分,劳动工分社员视为粮食视为现金,工分多分的粮和现金就多,所以平时每个社员十分看重劳动工分,社员每天出工由记工员核对记上工分,工分一般以十分制为准,也就是一个全劳力每天记十分,开早班或晚班可增加两分,一个全劳力一天开了早晚班加上白天工作时间可记十四分,每年每个劳动者都要集体评定一次底分,这是根据各人劳动能力技术态度来评定,青壮年社员一般底分是十分,妇女一般评六到八分,少年视情况评定底分,评底分是和谐进行的,首先自报然后集体评定,那时社员觉悟高都自谦,所以评底分不是难事。到年终记工员把全队男女老少的工分总计好,交会计,会计又把各户的工分总结起来,进行年终分配,全队粮食总产量除去上交国家的,留足种子,除去五保户用粮,剩下的按〈人六劳四〉进行分配,也就是全队百分六十的粮食按人头平均分,百分之四十按劳动工分分,这种分配方案即照顾了人多劳少户,也激励了劳强户,大家都乐意认可,至于现金除去生产队留用的来年生产成本和公益金公积金后,全部按劳动工分分配,所以劳动工分非常重要,设置这种记工的办法非常好,总有人说那个时代养懒汉,社员没积极性,那是有人故意抹黑那个年代,或者没经过不知道说的!
农民挣工分是中国计划经济时代的一种特殊产物,其实就是一种无效劳动。
那时农民手里啥都没有,土地是集体的,牲畜,劳动工具都是集体的。农民要按时出工参加生产队的劳动。这样的管理方式是学习的无产阶级的工作方式。因为无产阶级没有私有财产,参加集体劳动,其结果是团结性强,革命最彻底。而农民呢,是私有生产者,个体劳动,私心重。把农民集中起来劳动,既防止资本主义思想产生,又培养农民的集体观念。对于吃饱吃不饱饭是另一回事,先解决农民思想改造问题才是主要的。
工分就是参加生产队劳动的凭证,说白了就相当于现在工作单位的签到制。那时,农活主要在春、夏、秋。早晨要趁凉快出工,大约干两个小时回家吃早饭,再出工。一天共五泮,早晨一泮,中午、下午各两泮。壮劳力一泮2分,老人孩子一泮1分。
因为生产队啥工矿副业也没有,生产的粮食除了交公粮还不够吃的。所以挣工分多除了多分点粮食,基本没多大用,所以我说是无效劳动。各生产小队是自负盈亏的,工分再多,生产小队没有钱,工分也是一文不值。农民穷就穷在这种工分制上。我记得我所在的生产小队特别穷,光棍儿也特别多,连续多年没见生产队按工分分钱,一年换一任队长也没用。
我没在过农村在,但也知道一些。因为我有一些知青朋友,青年农民朋友。
农民在生产队干活,强劳力挣满分一一十个工分。其依此八六五四的类推。
每人挣的工分年底计算分红。每年每个工分的含金量是不同的,年程好,风调雨顺的就高些。
有集体副业收入的,有队办工厂的地方收入就高的多。往往每十分都高于一元,不错了。在单位工作月工资当时也就三四十元。
如单靠买公余粮,产量又低的地方就惨了。每十个工分有的只有一两毛钱。
这样的情况下,粮食往往不够吃。但可吃返销粮,但往往是买返销粮的钱都要东挪西凑。
那个年代特不容易,人口剧增一一从五O年的四亿多到76年猛增到九亿。
这些新增人口多是在能吃饭不能干活的年龄段。
还有国家的工业,教育,国防,科技都要用钱,用粮。再加上天灾人禍(主要是强加于我们头上的战爭和东西方的完全封锁)。
所以挣工分那年代过的很苦。但正因为那时的苦,才挣下了这份幸福的家业,你说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