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作社法中没有股权的说法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合作社法中没有股权的说法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合作社有哪些股权?
农村农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股份制简单来说就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基本职能是生产生活服务、资产经营、资产管理、资产积累和收益分配等。由乡镇(街道)原村经济合作社根据社员大会(社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将集体经营性净资产折股量化改制而成,是以资产为纽带、股东为成员的综合性(社区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坚持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民主管理、风险共担、按股分红。依法属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的各项资产(经营性资产、***性资产和公益性资产等),均属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全体股东共同所有。
农民合作社股权转让需要所有股东签字吗?
农民合作社股权转让,属农民合作社重大决策事项,需要经农民合作社股东会议通过,载入农民合作社章程修正案,并形成股东会决议,由农民合作社全体股东签字确认后,农民合作社股权转让决议,才产生法律效力。再向注册登记机关申请农民合作社股权变更登记,核准登记后,股权才会转让。因此,农民合作社股权转让,需要所有股东签字。
个人承包的林地村集体有股权吗?
有股权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如果以入股的方式流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可以作为股权,入股组成股份公司或者合作社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
相关法律规定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所称转让是指承包方有稳定的非农职业或者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经承包方申请和发包方同意,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让渡给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农户,由其履行相应土地承包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后原土地承包关系自行终止,原承包方承包期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部分或全部灭失。
转包是指承包方将部分或全部土地承包经营权以一定期限转给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转包后原土地承包关系不变,原承包方继续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接包方按转包时约定的条件对转包方负责。承包方将土地交他人代耕不足一年的除外。
互换是指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作或者各自需要,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承包地块进行交换,同时交换相应的土地承包经营权。
什么是合作社股权?
持有合作社股权,并取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核发的股权证书的股权人,为本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合作社会不定期进行分红,这个就是分红凭证。具体地方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灵活组建,一定要按照自由、公平、公正、公开的四公原则,按照股份制企业的模式进行操作。
加入经济合作社股份制条件?
首先这个得是属于农业户口,且是本地久居居民身份,才可以获得责任田地(征用后的补偿、集体开发后的股份分红制度)。也就是如果在你名下是有责任田的,即可以参加股份制分配。如果名下没有责任田地(农民耕种地),就不拥有‘土地股’。这个是土政策,建议你咨询[_a***_]村委,如果原先已经通过村民一致赞成的分配原则、从新分配期限、条件,则按规范实施。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作社法中没有股权的说法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作社法中没有股权的说法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