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经济合作社成员的认定表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经济合作社成员的认定表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标准?
答,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一是出生于本村与身俱来成为村民,二全体村民同意,村委会批准成为接纳为村民。
三,婚姻关系成为本村村民,成为村民就成为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合作社是自愿参加,组织认同为认为标准,还有自愿参股达比例成为成为成员,看集体组织的组成规刚定。
社员资格由谁认定?
由合作社理事会认定。农民或其他有意愿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个人或组织,都必须自愿出资入股才能成为合作社的社员。其合作社社员身份则由合作社理事会予以确认。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提供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来实现成员互助目的的组织,从成立开始就具有经济互助性。
1、凡在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居民,应该认定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凡曾在集体经济组织依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居民,如果愿意恢复成为成员,可以向集体经济组织提出申请,集体经济组织应同意其为成员。
3、对政策性迁入集体经济组织的居民,应该认定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4、以上居民的配偶、直系血亲或者法定血亲及其配偶,应该认定或者可以认定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5、以上居民死亡、被征地、系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正式职工、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成为其他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成员资格随即被取消或丧失。
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界定办法?
(一)因集体经济组织初设而取得。即在上世纪五十年代创设农业合作社的入社成员,当然取得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至今,并包括当时入社成员的户内全体人员。
(二)因出生取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所生(包括暂未登记户籍的婚生和非婚生、计划生育和非***生育)子女,自出生后取得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实践中一般遵循随父原则。因婚变,父方出具证明,可随母确定为成员资格。是纯女户的,经其家庭申请,报居(村)民事务理事会同意,经居(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可将其中一女作为具有取得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对象。
(三)因婚姻或收养关系迁入取得。其他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因嫁入、入赘、收养而迁入新的集体经济组织后,取得该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此迁入一般应当登记入户籍,如果虽未迁入户籍,但已丧失原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并已成为新的家庭成员应认定为取得新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原户籍所在地必须出具证明)。收养必须是依法收养,收养前须通过居(村)民会议或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并出具民政部门收养证明。
(四)协商加入取得。即其他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经与接收方集体经济组织协商,同意接收其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农村集体组织成员的身份界定,主要是以户口为依据,即你是否属于那个村民小组的户囗,当然对一些特定人员也有特殊规定,,如学生和现役军人(未转干),仍属该村***成员。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
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
首先,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条例》的规定,加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需要是本村、本镇、本县或者本市的农民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
其次,需要提供相关的材料,如身份证、户口本等,以证明个人身份。
最后,需要进行组织调查和拉票活动,获得一定数量的推荐票数。
这样的认定程序可以确保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符合规定条件,并且通过拉票活动也可以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经济合作社成员的认定表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经济合作社成员的认定表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