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作社成员大会的主要内容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合作社成员大会的主要内容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农民合作社每年都有哪几个会?
- 农村合作社有哪些成员?
- 我国法律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表决权有何规定?
农民合作社每年都有哪几个会?
成员大会行使自己权力的形式就是召开会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成员大会至少每年召开一次。每个合作社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适当增加召开会议的次数,并写入章程。这种按照章程规定定期召开的成员大会,称之为定期会议。定期会议是成员大会行使权力的最主要方式。
农村合作社有哪些成员?
答: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时,为了实现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需要对外承担一定义务,这些义务需要全体成员共同承担,以保证农民专业合作社及时履行义务和顺利实现成员的利益。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八条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 1.
执行成员大会、成员
代表大会和
理事会的
决议。成员大会和成员代表大会的决议,体现了全体成员的共同意志,成员应当严格遵守并执行。2.按照章程规定向
本社出资。明确成员的出资通常具有两个方面的意义:一是以成员出资作为
组织从事经营活动的主要
资金来源,二是明确组织对外承担
债务责任的
信用担保基础。但就农民专业合作社而言,因其
类型多样,经营内容和经营
规模差异很大,所以,对从事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很难用
统一的法定
标准来约束。而且,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对象相对稳定,交易相对人对交易
安全的信任主要取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提供的
农产品,而不仅仅取决于成员出资所形成的合作社
资本。由于我国各地
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的
业务特点和现阶段出资成员与非出资成员并存的实际情况,一律
要求农民加人专业合作社时必须出资
或者必须出法定数额的资金,不
符合目前发展的现实。因此,成员加人合作社时是否出资以及出资方式、
出资额、出资期限,都需要由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章程自己决定。3.按照章程规定与本社
进行交易。农民加人合作社是要解决在独立的生产经营中
个人无力解决、解决不好、或个人解决不合算的问题,是要利用和
使用合作社所提供的
服务。成员按照章程规定与本社进行交易既是
成立合作社的目的,也是成员的一项义务。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
可能是交售农
产品,也可能是
购买生产资料,还可能是有偿利用合作社提供的技术、
信息、运输等服务。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情况,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应当记载在该成员的
账户中。4.按照章程规定承担亏损。由于
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的
存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可能会出现波动,有的
年度有
盈余,有的年度可能会出现亏损。合作社有盈余时分享盈余是成员的法定权利,合作社亏损时承担亏损也是成员的法定义务。5. 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成员除应当履行上述法定义务外,还应当履行章程结合本社实际情况规定的其他义务。
我国法律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表决权有何规定?
答: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一人一票制”,是指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选举和表决时,每个成员都具有一票表示赞成或反对的权利。成员出资多少与成员在合作社中享有的表决权没有直接联系,每名成员各自享有一票的基本表决权,任何人不得限制和剥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作社成员大会的主要内容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作社成员大会的主要内容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