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作社成员没有出资怎么办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合作社成员没有出资怎么办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社员不出资还需要给社员发分红金吗?
!成立合作社初就会有协议或者合同吧,不出资人家肯定会有其他资和你合作的,不然你直接雇用打工的发工资就好了,干嘛成立合作社?这些东西合同肯定会写的明明白白的,社员又不傻。
农村一个专业合作社的成立,不是几个人,或者几家人用嘴说成立就成立的,那也是有一整套法律程序的,修订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在20118年7月1日正式施行,就已经做了明确的规定,要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必须按照本法律规定的条款来制定自己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章程,最主要的就是要明确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权利和义务,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转让,继承担保,财务管理和盈余分配,亏损处理等所有事项的,而且,参加农民专业合社的所有成员必须签字通过,这也就有了农业专业合作社的法律依据,所有参加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也必须要无条件的遵守,这样,在专业合作社的运作过程中,就不会出现问题了!
做为一个具体的农村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成立的时候,也必须按照这个法律制定出自己的规章制度或者管理办法的,这就包括了你所说的出资的问题,分红的问题,按道理说,成立了一个养殖专业合作社的话,所有参加合作社的成员都要出资入股的,然后按照入股的比例分红的,入股的方式也是多种的,可以以现金入股,可以以土地入股,因为是养殖专业合作社,也可以拿你们所养殖的畜禽入股的,以土地入股的,应当把入股的土地折算成现金做为股金,以畜禽入股的,也要把入股的畜禽折合成现金为股金,这样,一个专业的养殖合作社的股权就会明了,也可以按照每个人入股的股权进行分红了!
这就是说,现金入股,土地入股,还是畜禽入股,就都有了明确的入股比例了,那时候就可以按照入股的比例进行分红了,每个养殖合作社的成员都必须要投入资金,或者投入土地,或者投入畜禽参股入股的,他不出资的话,他又怎么能成为合作社的成员哪?他不出资的话,他又怎么能够享受到分红呢?这就让人没法理解了,他没有出资,他还是这个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吗?专业的农业合作社分红的比例,就是按投资入股的比例来分红的,多投入多分红,少投入少分红,如果不投入的话,那他就不是这个合作社的成员,他不是这个合作社的成员,他也就不会享受到合作社分红的,再说了,他也不投资的话,你让他参与这个农业合作社有什么意义?
在一般情况下,一个合作社的成立,不管这个合作社的成员有多少,都应该是平均投入资金的,***如这个合作社的投资额是100万元的话,如果有5个成员,那么每个成员就应当个投资20万元,这样的话,投资额是相等的,分红也是相当的,就不会出现任何问题的,但是也有其他形式投资比例的,如果这个合作社的投资额是100万元的,有的人投入50万元,有的人投入20万元,有的人投入10万元的话,分红的比例也按投入的多少分红的,投入50万元的,就可以按照投入50万元的比例分到红利的,投入20万元的,就可以按照投入20万元的比例分到红利的,投入10万元的,就可以按照投入10万元的比例分到红利的,而没有投资的人,他又怎么能分到红利呢,他又凭什么分到红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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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客农王小二,很高兴回答养殖农民合作社成立,社员不出资还需要给社员发分红金吗?这个问题,养殖农民合作社,要看楼主你的合作方式是怎么样的,有没有跟社员签定相关的合作协议,自已有没有一套成熟的合作运营方法呢。在农村搞农业养殖合作社,在我的见解中是有二种方式的。1、共同出资的合作方式。就是说你有了建立养殖合作社的想法,但鉴于运营合作社是需要投入相关的运营资金的,最起码需要添置很多的硬件,你可以跟村民达成共识共同出资成立养殖合作社,合作必须签定相关的合作协议,以分红的模式来达到共同致富,带动村民的农村经济收入。当然如果出资的社员也想参与到合作社的日常劳作中,哪合作社就必须支付相关的劳动工资了。2、就是出力的合作方式。就是说有很多村民又想参与养殖合作社的想法,但是又碍于自已没有资金来投入,就可以***取这种方式,这种方式就是村民参与进来共同劳动,但不支付劳动工资。这种合作也必须签订相关的合作协议以免在劳动中产生不必要的纠纷。这种合作进来的社员只有分红没得工资的。所以楼主你的问题,就看你是根据哪种方式跟社员合作的,如果都不是以上两种方式合作的,而是直接参与又支付劳动工资的社员是不具备分红的。如果是以上两种方式合作的社员上具备分红的哦。当然可能楼主还会有第三种合作方式,就是以物产作为投资的方式,这种方式也是需要分红的哦,希望可以帮到您。
我来分享一下我们这里的合作社。社员不出资按道理是不可以分红的。我们这里是政府把钱给农民。。然后农民又加入合作社。也就是社员了。也就是合作社的股东。每年合作社一次分红。如果是因为没经营好亏本了是不分红的。
农民养殖专业合作社成立,社员不出资,需要给社员分红吗?
对于是不是需要给没有出资的社员分红,主要看社员参与合作社的方式和深度。所谓的参与方式,指的是松散型参与、出资入股参与还是捆绑式参与。
1、松散型的参与方式,
这种参与合作社的方式,就是在平时的运营中,农户接受合作社的总体指导,接受合作社的某些服务。但合作社不过问农户养殖规模以及经营方式,具体事务农户自己做主。这样的合作方式,合作社不仅不需要给农户分红,农户还需要给合作社支付一定的服务咨询费用。
2、出资入股参与方式
这是对合作社的原始参与,也就是在组建合作社时,养殖户为合作社注入一定数额的资金,使合作社可以有效运转并且健康发展。这样的参与方式,不需要把自己的养殖场与合作社捆绑。但与合作社信息共享,合作社给予养殖户技术指导和经营扶持。这种合作方式,养殖户既是合作社社员,也是合作社的组建股东。这种身份的社员,不一定参与合作社的具体管理事务,但理应参与合作社的分红。
3、捆绑式的参与方式
其实这是一种深度合作。社员不一定出资,但其合作方式,是将自家的养殖场与合作社直接捆绑,如禽畜幼苗引进、饲料采购、防疫处置、销售等一系列环节,都与合作社捆绑在一起进行,与合作社是休戚与共的关系,这比掏钱入股的参与度还要深,这样的参与深度,养殖户的身份实质是以实物入股,理应获得股东身份,而作为股东,理所当然也有权利参与合作社分红。
我是老牛爱遛弯,关于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没有出资,是否需要给社员分红的话题,今天就分享到这里。请广大网友继续讨论关注。
加入合作社一定要出资吗?
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定要出资入股的,但不一定必须是现金入股,也可以实物、[_a***_]产权、土地经营权、林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设备作股加入合作社。
农民合作社的股金是合作社成员按章程向合作社投入的股份金额。它是合作社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也是合作社成员分享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依据。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可以减少吗?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品出资一般是可以减少的。因为这个合作社成立的目的就是大家都来投资赚钱一起分,每个家庭的可支配收入不一样,有的人有钱就可以多拿一些,分红时他分到的奖励比例高一些就可以了,并不需要每家都得一样不能变更
我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代表合作社欠款50万,这个欠款由谁来承?
数年前,我地王某曾办了一个农业科技合作社,上套项目,下骗农民,几年下来欠当地农民几百万,农民告状到公安局,公安请王某到监子里喝茶,想让他还钱,结果杀倒无血,煮倒无汤,只好放了,据说是让他再去套钱还钱,否则农民的钱打了水漂,一点希望也没有。
做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人代表,首先是有责任查明合作社欠款由何而产生,是决策失误还是用于合作社购置资产,或者因个人原因造成的,要向社员交清底子,然后提出处理意见,提交社员大会上讨论,形成一个决策性的实施方案。
合作社是社员自愿组合的经济组织,应该是股份合作,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无论做什么,成败得失都属正常现象。合作社有合作社的章程,产生债务应遵循合作社章程的约定执行。
法人代表是专业合作社的决策者和领导者,要主动承担责任,有推功揽过的气魄,如果被50万债务压倒,实在不配当一个专业合作社的领头雁。
对50万债务如何处理?这50万债务如果完全用于合作社的运行管理,那么所有社员就应该按股份多少来分担,如果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未经过社员大会讨论通过,那么有关人员就应该承担应承担的那部分债务。
合作社不应是空架子,应有合作社的家底。如想继续办下去就要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把合作社办好,在赢利中逐渐消减债务。如没有继续办下去的打算,就要先清产核资,偿还债务,业不抵债的就应该将余下的债务按持股的份额来分摊债务。
个人浅见,仅供参考。合作社众人立的章程,应循章办理。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合作社是法人,有自己独立的财产和独立人格,以合作社名义所欠债务自然由合作社自己的财产来偿还,与合作社的社员、出资人、理事长、法定代表人等个人财产无关。
社员、出资人等只以其出资或认缴的出资为限对合作社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况且,合作社法并未规定社员的出资义务。
如果法定代表人作为社员或出资人已经履行了出资义务;法定代表人也并未以个人名义为合作社作担保或滥用合作社法人地位恶意逃废债务情形出现,则法定代表人无需对合作社的债务承担责任。
也就是说,法定代表人在合作社法和章程所定职责范围内所作出的行为如果给合作社造成损失,属于市场正常的商业风险,应该由合作社来承担。
远三观点。
农民专业合作社欠款50万元,分两种情况,一是如果理事长没有为其提供担保,当然由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二是如果理事长提供了担保,农民专业合作社无力归还时,理事长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协会、信用合作社、供销合作社、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等都不是农民专业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经市场监管局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农民专业合作社负债当然有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凡人单位、理事长是自然人,不能混为一谈。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作社成员没有出资怎么办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作社成员没有出资怎么办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