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新合作社法第七条解释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1个相关介绍新合作社法第七条解释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请问农民合作社可以货币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吗?
农民合作社为独立法人资格,可以成为有限公司的股东。 农业合作社法也有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十二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由全体成员组成,是本社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修改章程; (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 (三)决定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重大事项; (四)批准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分配方案、亏损处理方案; (五)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作出决议; (六)决定聘用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数量、资格和任期; (七)听取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八)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三项明确提到对外投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新合作社法第七条解释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新合作社法第七条解释的1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图片来源网络,侵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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