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作社成员必须是同村人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合作社成员必须是同村人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业合作社必须是一个村么?
向注册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农业合作社注册登记,合作社成员可以是一个村的,也可以不是一个村的,不是必须是一个村的。
农业合作社成员可以来自不同的地区,只要是没有超过60周岁,并且是农业户口,无论是否是一个村的,都可以成为农业合作社的成员,不是必须得是一个村的,才可以担任农业合作社成员。
有户囗在本村不是合作社成员能享受***?
可以
1.只要当事人及子女的户口还在当地的,并且是当地的农业户口人员的,就属于该村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一;
2.原则上来说,就可以享受该村的集体利益分配及其他利益分配;否则当事人可以聘请专业人士***。
本村人,户口不在村里,能认合作社董事吗?
2014年7月30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正式发布。《意见》要求,取消农业户口与非农业户口性质区分和由此衍生的蓝印户口等户口类型,统一登记为居民户口。这样情况下,户口在农村,是属于村经济合作社成员。
所谓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指在该集体经济组织生产,或生活在该组织,与该集体经济组织发生权利、义务的人。确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必须坚持两个原则:生活在该组织为基本原则;以对该组织产生权利、义务关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农村常住人员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1、本村出生且户口未迁出的;
2、与本村村民结婚且户口迁入本村的;
3、本村村民已依法办理领养手续且户口已迁入本村的子女;
4、其他依法将户口迁入本村,并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2/3以上成员或者2/3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接纳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
农村户口不被村委会确认集体组织成员怎么办?
明明自己是农村户口,却不被村委会确保为集体组织成员,怎么办?这个问题提得好。这正是当前全国开展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遇到,但又没有统一标准进行彻底解决的问题。可以说,这也是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的一个大难题。
第一,目前没有明确的法律明确农村集体组织成员认定标准。目前,如果能认定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农村里就享有了不少合法的权益,比如农村耕地的承包经营权,农村宅基地承包权和使用权,还可以参加村集体经济的收入分红。
但可惜的是,由于我国农村人口太多,东西南北差异很大,各地各村的情况不一样,到目前为止也没有一个全国统一的标准,究竟要什么样的条件才能确认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目前,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公认有三条依据:一是有没有户口,二是有没有承包地,三是对村集体有没有贡献。
第二,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人口出入越来越多,农村集体组织成员问题越来越突出。实现农村家庭联产承包经营这么多年来,农村人口进进出出非常多。
有的出嫁了,有的长年外出打工了,还有的举家迁到城里住了,还有的当兵、读大学外出工作了,也有的为了读书方便或是投靠亲戚到村里入户作为“空挂户”,也有的出嫁了人离开了户口却还留在村里……
这些人员的进去,为农村的集体经济成员管理带来了很大的复杂性。因此,到目前为止国家也没有出台全国统一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认定标准。
这么复杂的村情,也无法实现全国统一。目前大多是由县一级出台认定的原则意见,由镇村再制订具体的实施办法。
第三,目前农村改革的原则是有法依法、无法依规,无法无规就遵民意。按照以上两点表述,是不是就无法认定农村集体经济成员了呢,也不是。
第一要有所在村的户口,这是基本条件,但也并不是有户口就能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还要剔除出“空挂户”等人员出来。
这种问题,有可能是村集体成员人是刚刚将户籍迁入本村或迁入不久或在户籍迁入时另有商议(指有口头协议或书面协议,当时迁入户籍时的承诺),因此、才出现悟空问答题里的问题。(个人分析)
首先要知道什么是集体组织成员。“是指在该集体经济组织生产,或生活在该组识,与该集体经济组织产生权利、义务的人。”原来居住在该村庄的人就在该村的集体成员享有同等的***,担当同等的义务。不被村委会确认集体组识成员,应该说是近七八年农村发展改革的产物。有的人在该村卖了块土地或一处旧宅子盖了或修善了房子常期居住在这个村庄,但他们在这个村庄没有承但义务,也不参加村庄组识的公益性劳动,也不享受不了该村庄的社会***。这些人都要返回到原村庄参加公益性劳动,享受所应有的社会***。这就是被村委会不能确认成集体组识成员的基本原因。解决办法只能是迁入该经济组织,和这个村庄其他村民担当同等的责任,尽同等的义务,分享同等的社***。
农村户口不被村委会确认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怎么办?
乡鉴为您解疑答惑。在农村生活,完享受国家对于农村的各方面的惠农政策,除了要有农村户口,最好还要具备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注意,有农村户口,不一定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定是否享受农村经济组织成员身份,完综合考虑以下因素:有无常住地址、有无在本村长期生活、是否以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
如果还不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除了原始取得(出生后随具有成员资格的父母一方或双方)外,那么可以通过加入方式取得,但前提是你在该村要有一定法律关系且他们是经济成员。
加入取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方式:1、结婚。2、收养。3、政策性迁移。
以下几种情况,虽然没有集体经济组织所要求的常住户口,但却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1、农村大[_a***_]。
2、农村参军入伍的人员。
3、两劳***人员。
以大学生为例,其他两类人可以以此类推。考入大学后,虽然暂时将其户口迁入大学所在辖区的派出所,但没有取得该地的常住户口,大学毕业后可能还会回到原籍,所以农村大学生读书期间,可以认为还是以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仍然具有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有些人有农村户口,却不被确认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很大程度是因为不满足“有无常住地址、有无在本村长期生活、是否以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来源”中的一个或几个条件。
比如,有些退休人员回乡养老,村集体同意他们落户在农村,因此有了农村户口。但这并不意味,这些人就有经济组织成员的资格。由于这类人,他们退休后有单位或政府发的退休工资、其他各种待遇,他们的基本生活保障来源并不是靠土地,所以不满足“是否以土地为基本生活保障来源”的条件。因此,无法获得经济组织成员资格。
谢邀!农村户口不被村委会确认集体组织成员怎么办?这个问题小焦来回答!
先明确一点,不被村委会确认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肯定是有原因的,这一点毋庸置疑哈!
现在,很多村子都搞了“清产核资”,成立了属于村集体的经济组织(一般为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也进行了集体经济组织相关成员的认定,被确定的成员能够享受很多的***,比如说分红等。但是,在很多村子,并不是所有村民都能被确定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因为牵扯到后期可能会分红的事情,这些没有被确认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人就急了,觉得村里做事不公平,那么,这真的是村委会的问题吗?今天我们就来聊一聊这个问题。
首先,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与农村户口概念并不相同。
在我们国家,农村户口是农民身份的象征,代表了一个群体的身份,是我国特定的户籍制度的产物,它只具有区别户籍身份的意义。而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主要包括在本行政村内取得户籍并居住,且生存保障、就业渠道依赖于集体土地的村民,它是法律上的概念。一般来讲,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肯定是拥有农村户口的,但是具有农村户口的不一定会被确定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这个要看村里的方案。
其次,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需要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大会制定方案。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规定,确认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是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经村民会议讨论决定后方可办理,不是村委会说了就算的。所以,农村在确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时候,一般都会召开相关会议,广泛听取村民的意见,最后制定出合理的确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方案。这个方案会包括哪些人可以确定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哪些人不可以被确定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不过,在确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方面,各个地方会出台指导意见,村民在共同制定相关方案的时候会参考这些意见,***纳其中适用于本村的一些条款。
最后,我们看看一般哪些情况不会被确认集体组织成员。
因为农村情况比较复杂,各地政策也不尽相同,小焦在网上查了查一些地方对这方面的规定,基本上享受财政供养的人员、户口空挂户、回村的退休人员等都不会认定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的地方还对婚入婚出等情况作了详细规定。
但是,不管怎么讲,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确定大致上就分三个方面,一是单纯地以户籍作为唯一的确认标准;二是将户籍与其他条件结合起来看的复合标准;三是权利义务关系相关标准。一般来讲,确认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都是对本集体有贡献,且实际在村依靠村级相关资料生产生活的。
综上所述,如果你没有被确认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你可以去村里看看确定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办法是什么,有什么疑问可以当面解决。一般来讲,没有确认的基本上都是不符合条件的。
好了,今天就回答到这里,欢迎关注【村官小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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