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作社农村宅基地政策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合作社农村宅基地政策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村闲置宅基地可不可以做为农业合作社的建设用地?
宅基地使用权只能由宅基地使用权人行使,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损毁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有效转让,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第一,转让行为应征的本集体经济组织同意;
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使用权消灭。譬如出现地震、海啸、山洪、山体滑坡等自然灾害造成宅基地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自然消灭。《物权法》第154条规定,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重新分配宅基地。这里的“失去宅基地”除了自然灾害导致宅基地灭失的情形外,还包括集体经济组织收回宅基地或者国家征收而使农户失去宅基地的情况。
合作社建房申请流程?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使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兴办企业或者与其他单位、个人以土地使用权入股、联营等形式共同举办企业的,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批准权限,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按照前款规定兴办企业的建设用地,必须严格控制。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按照乡镇企业的不同行业和经营规模,分别规定用地标准。
第四十四条 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应当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根据以上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使用办公用地必须依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办理申请,申请人应当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合作社成员的老宅基地转办公用地也要依照《农村村民住宅建设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合作社的建筑用房可以买卖吗?
可以买卖。
但根据《土地管理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关于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意见》、《***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有关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物权法》等法律政策规定,只有满足了以下几个条件,农村房屋才能合法买卖。
1、房屋买卖双方须为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
2、房屋买卖行为须征得集体经济组织同意;
3、房屋的受让方需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
4、买卖的房屋需产权清晰,无权属争议。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作社农村宅基地政策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作社农村宅基地政策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