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财产承担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财产承担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合作社负债如何分配?
合作社是农民自愿入股设立的合作经济组织,是独立的法人单位,应独立承担经营盈亏和资产负债后果,不能将合作社的负债转嫁给本社社员,更不能让社员代为偿还,社员只能在入股资金范围之内承担有限责任。
合作社负债主要是为满足合作社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为成员提供服务,或者是为了合作社的长远发展需要,通过借贷、货款或劳务结算等原因形成的,需要进行偿还。这种偿还需要合作社通过生产经营或扩张生产的盈余来实现,如合作社盈余困难,负债大于资产的,可申请破产或关闭清算。
农民专业合作社付给农民土地款是什么款?
目前各地都是以农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入股。一般都是双方约定一个合作社使用年限,并按照经过批准的评估价值或双方确认的价值计价。 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里没有明确的说明。 大多按照(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借方记入固定资产。 参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 (十四)合作社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工具、器具和农业基本建设设施等,凡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的列为固定资产。有些主要生产工具和设备,单位价值虽低于规定标准,但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也可列为固定资产。
农村合作社房子属于谁?
属村民集体所有。农村合作社是由村民委员会组织部分村民或全部村民集体成立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在乡村振兴,脱贫致富中起到了主要作用。其房子是用于开展经济活动的场所。是村委和村民集资建设的。因此,农村合作社的房子属集体所有。
答农村合作社,也是原来的供销合作社,那时属于国营性质,是国家在农村的一种商业机构,当时是计划经济,各种物资都需票据供应,是服务农村老百姓最基层供应单位,每个公社(乡丿都会有几个点服务于群众,开始的房子是没收地主的,后来也建了部分门店,但房子的产权属于各县供销社,
农民合作社属于什么经济性质?
农村合作社既不同于企业法人、也不同于社会团体法人,而是一种全新的经济组织形态,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有以下几个特点:
(1)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_a***_]、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和信息等服务。
(2)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以农民为主体,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3)农民专业合作社应依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责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立登记、组织机构、财务管理以及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等具体问题受《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调整。
合作社村民怎样入股?
1、以土地入股的股份制合作社
土地财产化、资本化、货币化之后,变成产权,土地可以入股、租赁,可以流转、继承。土地变成人们手中的产权、股份,有利于社会进行优化***配置,集中土地,发展大农业,有利于农业产业化、规模化,提高生产效率。
在之前的走访过程中,遇到过专门从事土地托管的合作社,其实这就是一种股份制合作社,在从事托管土地的过程中,用农民的地、农民的销售渠道,赚取管理费。
今年初,家庭农场概念的提出为这种股份制发展模式提供了一种新的发展模式,即将农民手中的土地流转过来后,发展家庭农场。
2、以资金入股的股份制合作社
以资金入股的股份制合作社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资金互助,但是由于合作社的性质为股份制,合作社对于社员的约束力更强,资金互助的安全性将得到很大的提高。
在接触过的合作社中,有些合作社利用农民之间的亲戚关系发展社员,从而达到提高合作社对社员的控制力,防止社员在资金互助过程中出现严重违规行为。但是这样的方式阻碍了合作社发展社员,资金互助规模很难扩大,以资金入股的股份制合作社模式就可以很好的解决这一问题,使资金互助的规模扩大的同时,确保资金互助业务的安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财产承担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财产承担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