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农民合作社法律试题与答案,以及农民合作社法律试题与答案解析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本文目录一览:
- 1、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符合哪些条件简答题
- 2、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坚持哪些基本原则?
- 3、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法律法规
- 4、《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解读(10)如何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_百度知...
- 5、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符合哪些条件简答题
简答题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符合的条件:至少要有五个以上的成员,并且农民占半数以上、成员出资总额达到法定标准、有相应的组织机构和章程等条件。
(一)通过本社章程,章程应当由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二)选举产生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三)审议其他重大事项。
登记机关会在申请之日20天以内办理完毕受理内容,对符合申请标准的申请者颁发营业执照。在申请之后,出现有需要变更的信息,需要申请变更登记。
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坚持哪些基本原则?
1、法律分析:成员以农民为主体原则;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原则;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原则;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原则;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原则。
2、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1)成员以农民为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80%。
3、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三条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有以下五项:(1)成员以农民为主体。
4、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5、自愿原则,就是要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在经济上要坚持平等互利,主要是处理好贫农和中农之间的关系,既不侵犯中农的利益,也不损害贫农的利益。农业社会主义改造一般指农业合作化运动。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即指农业合作化运动。
6、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遵循下列原则。(1)成员以农民为主体。
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法律法规
1、农业法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和支持农民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在什么的基础上依法***取如下:农业合作社是建国初期为恢复生产、增强农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而成立的农村生产互助组织。
2、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农村经济经营管理部门(以下统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及有关组织,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据各自职责,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给予指导、扶持和服务。
3、第十三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经营权、林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以及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解读(10)如何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_百度知...
1、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2、章程应当对本社的财务管理制度以及盈余分配和亏损处理的办法、程序作出规定。
3、第八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不得从事与章程规定无关的活动。
4、第八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应当载明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事项。第九条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依法登记,取得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资格。未经依法登记,不得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支持、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规范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制定本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登记机关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农民专业合作社连续两年未从事经营活动的,吊销其营业执照,所以合作社里挂在那不上班就走会被吊销执照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五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依照本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县级以上人民***农业主管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和组织应当依据各自职责,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给予指导、扶持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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