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村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6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村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村经济合作社是什么性质机构?
村经济合作社,是指在农村双层经营体制下,集体所有、合作经营、民主管理、服务社员的社区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村经济合作社应当接受乡镇人民政府(包括辖有村的街道办事处,下同)的监督,协助和配合村民委员会工作,为村级组织履职提供必要的经费,合理安排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所需的资金。
村民委员会应当尊重和支持村经济合作社依法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保障村经济合作社及其社员的合法权益。
村集体经济组织能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吗?
能。村集体经济组织本身就是以农民为主体的合作经济组织,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同根、同源、同相同宗,由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即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办社方向和目的,也更有利于振兴农业,发展农村经济,致富农民群众,更容易取得农民的拥护和成功。
农村合作社房子属于谁?
答农村合作社,也是原来的供销合作社,那时属于国营性质,是国家在农村的一种商业机构,当时是计划经济,各种物资都需票据供应,是服务农村老百姓最基层供应单位,每个公社(乡丿都会有几个点服务于群众,开始的房子是没收地主的,后来也建了部分门店,但房子的产权属于各县供销社,
属村民集体所有。农村合作社是由村民委员会组织部分村民或全部村民集体成立的农村经济合作组织,在乡村振兴,脱贫致富中起到了主要作用。其房子是用于开展经济活动的场所。是村委和村民集资建设的。因此,农村合作社的房子属集体所有。
农民合作社能不能申请建厂房?
我认为是可以申请建厂房的,因为建厂房的目的是为了发展经济,扩大生产规模,增加个人或员工的收入,但必须在有关部门加理土地管理手续以及占用土地方人员做好商议,并且建厂后的生产品种必须安全,不能生产有害产品和对当地空气污染的产品,只要这些做到了,我看后期就不存在问题了。
不是同一个村的村民可以成立农村合作社吗?
不是同一个村的村民可以成立农村合作社。
农村合作社是行业协会组织,不是行政区域概念,所以,可以跨村组织成立农村合作社。
过去,农村合作社都是在同一村或大队里成立,那是因为合作社属于本村或大队的集体所有,与本村或本大队的利益直接关联。现在,农村合作社既可以由村集体成立,也可以由村民个人组织起来,也包括不同村庄的农民共同成立合作社。
农村合作社与村委是一样的性质吗?
农村合作社与村委是一样的性质吗?
答案是不一样!
根据近期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的进展情况分析,题主要问的是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与村委会的区别吧?!
今年以来,我们山西省就作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开展了工作。全省各村进行了清产核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的成立,并选举产生了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理事会和理事长,以及监事会,并为股民颁发了[_a***_]。我们有城中村改造已经把集体收益按照股份制的形式分到了社员头上。
我们这里的农村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社理事长,大多由村委会主任兼任,不过都具经过了民主程序选举产生的。是由确认了身份的农村集经济组织成员选举产生的。
不少人认为,这是换汤不换药,只是换了个名而已。感觉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跟村委会是一样的!领导人还是原来的领导人,选举也几乎还是那些选民。
其实还是有区别的,只不过因为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刚刚运行,还没有规范起来。
个人感觉,其区别是,村委会是农村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他的组织目标是为全体村民提供同等的公共服务,公平正义是它的价值追求,民主是它的运行逻辑,首先带有社会性,其次才是经济性。
而农村股份制经济合作社是一个纯经济性的概念,其目的就是让集体资产效益最大化。
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应当服村委会的领导,然后在合作社章程的约束下,让经济效益最大化。然后根据股份制的形式公平分配。
所以这样看来,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是村委会有效开展工作的一个手段和机制保障。随着运行的逐步规范,人们才能对它有个越来越正确的认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村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村的6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