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作社成员分配是多少钱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合作社成员分配是多少钱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账户制度?
成员账户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有关规定设立的、用来记录成员与合作社经济往来情况,籍以处理成员与合作社利益分配关系的专用会计账户。它记载的主要内容有:(1)成员出资情况;(2)成员的公积金变化情况;(3)成员与合作社交易情况。
合作社之所以要为每个成员设立账户,其重要意义在于:
(1)设立成员账户,可以用来核算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为成员参与盈余分配提供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37条规定,合作社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当年盈余为合作社的可分配盈余。可分配盈余按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由此可见,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是可分配盈余返还的重要依据,对其核算正确与否,直接影响着成员从合作社获得的经济利益。
(2)设立成员账户,可以用来核算成员的出资额和公积金变化情况,为成员承担经济责任提供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5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当合作社解散需要清算时,成员承担的合作社债务,视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的多少而定。
(3)设立成员账户,可以用来核算成员出资额、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为附加表决权的确定提供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17条规定,出资额或者与合作社交易量(额)较大的成员按照章程规定,可以享有附加表决权。因此,只有对成员出资额、与成员交易量(额)进行正确核算,才能合理分配附加表决权。
(4)设立成员账户,汇集相关会计资料,为成员退社时处理财务问题提供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成员资格终止时,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按照章程规定的方式和期限,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返还可分配盈余或承担亏损和债务。只有加强对成员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的核算,才能保证成员“退社自由”,享受应有的权利,履行应尽的义务。
农业生产合作社实行什么分配制度?
合作社每年的收入实行统一分配,扣除当年生产费用外,还要提取一定比例的公积金和公益金。
社员消费部分主要实行按劳分配,并对社员入股的土地和尚未公有化的其他生产资料付给报酬。分配次序为:①交纳农业税;②扣除生产费;③提取公积金、公益金;④支付社员土地、林木、牧畜报酬和租种土地的租金;⑤扣除前四顶支出后的剩余部分,按劳动日分配给社员。
三大改造农业生产合作社怎么分配?
三大改造时期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属于自我管理的集体性质的合作经济组织。
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是在互助组的基础上,以个体农民自愿组织起来的半社会主义性质的集体经济组织。它的特点是土地入股,耕畜、农具作价入社,由社实行统一经营;社员参加集体劳动,劳动产品在扣除农业税、生产费、公积金、公益金和管理费用之后,按照社员的劳动数量和质量及入社的土地等生产资料的多少进行分配。
农民合作社工作人员费用咋么核算?
我对这个有100%的发言权,因为我在山西和3个朋友一起搞了一家农民合作社。专门研究过工作人员的工资以及分红这些。不过具体情况下工作人员又和社员是分开的。***如社员也是工作人员,那就要分开来计算了。具体我给你说下:
类似我们在山西做农产品供应链的时候有聘请当地村民进行水果、核桃等农副产品的剥皮、挑选、装箱、打包等环节的工作。这些农民其实就属于我们长期聘请的工作人员。每天的人工工资在200元。这些都属于正常开支。
同理的情况下,合作社聘请的专业电商运营人员、客服、美工、司机等各样的工作人员均属于正常开支。逻辑和临时聘请的人员基本一致。只是正式员工需要合作制了。至于工资那就看你们双方的约定俗成了。
1、社员的[_a***_]分红
***如工作人员又工作,又是股东。那么合作社除了支付相应的工资之外。还应给予相应的利润分红。
合作社利润的分配在每年进行一一次。对利润( 合作社的收入扣除各项费用包含工资后的余额)进行分配。不过合作社在给社员分红前,必须先依照规定或者合作社的章程提取一定比例的公积金,剩下的部分才用于给社员分红。 一般情况下, 提取的公积金比例为20%。
例如,我们山西吕梁的农民合作社一.年的利润为30000元,那么在给社员分配利润时,首先要提取6000元的公积金(30000 元x20%),那么合作社实际可用于给社员分红的利润为24000元(30000 元- 6000 元的公积金)。
2、社员的股份分红
合作社给社员分红有两种方式,一种是按照业绩分红: 另一种是按照股份分红。按照业绩分红也被是按照销售提成的意思。是指按照社员帮助合作社销售出去的业绩来给社员分红;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作社成员分配是多少钱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作社成员分配是多少钱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