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收益案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收益案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业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概况?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提供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来实现成员互助目的的组织,从成立开始就具有经济互助性。拥有一定组织架构,成员享有一定权利,同时负有一定责任。
基本特征是:
(1)组织上
在组织构成上,合作社以农民作为经济主体,主要由进行同类农产品生产、销售等环节的公民、企业、事业单位联合而成,农民至少占成员总人数的百分之八十,从而构建了新的组织形式;
(2)在所有制结构上
合作社在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实现了劳动和资本的联合,从而形成了新的所有制结构;合作社对内部成员不以盈利为目的,将利润返还给成员,从而形成了新的收益分配制度;
(3)在收益分配上
合作社对内部成员不以盈利为目的,将利润返还给成员,从而形成了新的收益分配制度;
(4)在管理机制上
合作社实行入社自愿,退社自由,民主选举,民主决策等原则,建构了新的经营管理体制。
农民专业合作社怎么补贴?
你说的是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吧,不要利息的,也不用还,是国家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提高合作社的服务水平和竞争力,使成员通过合作社获得更多收入,让成员充分分享合作社利益而发放的。
国家财政补助直接补助不是补助合作社的某个成员,因此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不能分配给成员。
平均量化到每个成员的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份额,只能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盈余分配的依据,合作社成员对这部分财产没有所有权,成员资格终止时的,不能带走这部分财产。
但合作社应当将这部分财产份额重新平均重新平均量化到本社现有成员。
农民专业合作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在解散、破产清算时,不得作为可分配剩余资产分配给成员。
乡村振兴会流转大量耕地吗?失地的农民有哪些出路?
谢谢悟空邀请。振兴乡村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宏伟战略,毫无疑问,按照这个思路发展农业一定会有新的起色,对维护我国粮食安全有深刻的意义。
振兴乡村战略是国家布的大局,在实施的过程中必然要革新农业的经营模式,在当前形势下,要整合土地***,实现规模化种植,土地大量流转就是必然趋势。然而,土地大量流转却面临着一系列的现实问题,土地流转的价格在什么位置更合适,流转后失去土地只靠租金的农民还有出路吗?这些问题不从根本上解决振兴乡村就不可能实现。依本人看来,土地流转不能让农民以牺牲自己的利益为代价,无论流转到何人手中,其价格应与农民自己经营时的收益相匹配,不能一开始就想从土地流转价格上赚差价,这对于农民来说也是底线。尽管如此,许多不能外出打工的农民维持生计是有困难的,因为这部分人大多是上了年纪的人,在他们劳动能力下降以后,大农场主还愿雇佣他们吗?如没人雇佣,势必会使他们走向困境。因此只有根本上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土地流转才能顺利进行,不然他们是不会放弃土地的。要解决这一问题,最好的办法是提高农民的养老金,使他们步入老年后有个基本的保障,当然,提高农民养老金农民也应交纳相应的社保资金或以土地换社保,从而实现人民的公正和公平。振兴乡村的战略也会更快的得到实施。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收益案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收益案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