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供销合作社的起止时间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供销合作社的起止时间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为什么供销社还存在?
空话不多说,供销社还存在的作用是:一,社有资产管理,按照供销社章程,县级以上供销社下属企业的资产归同级供销社管理,一般情况下县供销社下属公司有:农业生产资料公司,棉麻公司,土产公司,日用杂品公司,废旧物资回收公司,有的地方还有茶叶,农贸公司等,这些公司资产归县社管理,有的地区房产证署名也是县社,公司只有使用权。
二,处理遗留问题,虽然说大多数供销社企业己经关停并转,职工身份没有转变,如承包人,承包人所带的原正式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组织关系,都保留在原单位。所以一个公司牌子照挂,主要任务是上传下达,领导班子财务人员照样上班,收房租,收靠挂费。
三,兴办新企业,利用仓库旧址,办市场,比如南阳的陶瓷市场是原日杂公司仓库,土产公司仓库办建材装饰市场,农资市场,农药市场,水果市场等等。
值得重视问题:将来供销社下属企业的职工退休完了,遗留问题不存在了,“社有资产”归属?流向?
这应该是国家的长远考虑,尽管现在的供销社失去原有的供、销等综合职能,但庞大的体系和从上到下的组织机构还存在,对内有些政策性供销方面的服务需要非政府机构去运作,一旦有什么特殊的情况发生,国家可以迅速的启动关系到民生的供销机制,另外,从目前的市场上看,***冒伪劣产品的盛行除了不法商人、利润驱动外,供、销的运行体系也存在大的问题!估计国家会对这方面有所考虑,尤其是涉及到农资物品。
供销社真的还存在,是不是仿佛有一种时空错乱的感觉?....
提到供销社,90后、00后的记忆恐怕只存在于老一辈人的口中和历史年代剧中。
对于60、70后,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供销社的地位就相当于如今的商超,相当于“购物天堂”,下到铅笔、橡皮、糖块,上到化肥、农资、农具,供销社犹如一个“百宝箱”。
当年的供销社地位为何如此之高?实际上与特定的历史时期不无关系。
1949年11月,中央合作事业管理局成立,主管全国合作事业;第二年,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成立,统一管理全国的供销、生产、消费和手工业;1954年正式更名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当年的供销社集“买卖”与一体,不仅卖东西,而且还买东西,从农民手中收购来的农副产品远销海外。
在那个物质匮乏的年代、在那个凭票供给的年代、在那个市场私有经济尚未萌芽的阶段,供销合作社发挥着极其重大的作用和影响。特别是在农村地区,供销社集买卖与一体,几乎承揽了全国9亿农民的统购统销。
如果找一本老版《新华字典》,你能在字典中找到类似的例句:
社能这么厉害?
这是由它的历史地位决定的。
供销社来源于计划经济时期。1950年我国成立了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主要负责统一管理全国的供销、生产、消费和手工业合作社,1954年更名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
当时物资匮乏,无论生活用品还是生产用品,一律都要凭票购买,供销合作社发挥着非常重大的作用和影响。
供销社不仅卖东西,也买东西。农民的农副产品,通过供销社销往全国各地甚至出口国外。
供销合作社是机关行政单位吗?还是国有企业?单位性质是什么?
以前属于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农民可以入股且年底按效益分红,集体性质,自我组织,自我管理,自我发展。但从九十年代末开始“摸着石头过河”式的改革、改制,到现在己经是几不象,说官办又不是,说民办也不象,很多地方己经是名存实亡,就剩一块牌子,县一级以上联社吃了官饭,还存在,就是不知道是干啥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供销合作社的起止时间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供销合作社的起止时间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