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债务案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债务案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二款的非金钱债务案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依照约定的履行方式或者性质,标的物不能转移、消耗或者易碎、易损,不能以同等的标的物折价或者替代物履行的,履行人可以就同种物品提供使用。使用期间,受益人应当妥善保管,并按照约定负担管理、使用等费用,不得转让或者转借。”
由此可以得知,非金钱债务可以是指标的物不能转移、消耗或者易碎、易损等情形下,不能以同等的标的物折价或者替代物履行义务。因此可以举出以下案例:甲与乙签订了一份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甲应在一定期限内将房屋交付给乙,并支付一定的购房款;乙应在收到房屋后支付全部购房款。但由于该房屋存在产权纠纷、抵押等问题,无法按照约定的期限将房屋交付给乙。如果此时乙并不要求甲提供同等的房屋进行折价或者替代物履行义务,而是选择申请***裁决,或者与甲协商改为提供同种物品的使用权等方式进行解决,这就是一种非金钱债务。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第二款规定了非金钱债务的履行方式。非金钱债务是指债务人不以支付一定金额的货币为履行方式的债务。以下是一些非金钱债务的案例:
提供劳务:例如,某人与另一方签订合同,约定提供一定时间的劳务,如帮助装修房屋、提供法律咨询等。
提供物品或服务:例如,某人与商家签订合同,约定提供一定数量的商品或服务,如交付一辆汽车、提供旅游服务等。
转让权益:例如,某人与他人签订合同,约定将自己的股权、知识产权或其他权益转让给对方。
履行义务:例如,某人与另一方签订合同,约定承担一定的义务,如提供保障、维修设备等。
需要注意的是,非金钱债务的履行方式应当符合合同约定或者根据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确定。如果在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履行方式,则应当根据交易习惯、合同性质和交易目的等因素来确定具体的履行方式。
以上仅为一些常见的非金钱债务案例,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合同的具体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如果您有具体的案例或问题,建议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
网贷被起诉无力偿还真实案例?
这样真实的案例在当下市场数不胜数。
比如,西安一朋友,从各种网贷套取钱,后来各种还不了网贷,最后这个人自己就把所有网贷的***卸载了,然后人也找不见,网贷只能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诉讼,但很多网贷的利率是高于24%的,***判决的时候会把这个减少的。
我有个朋友,前几天被江西九江的******,***取云上开庭的方式进行了庭审,涉及借款平台是头条的放心借,金额7700元,当庭宣判,原告胜诉,被告除承担之前的借款金额以外,还要负担原告律师,***费用!
恶有恶报,善有善报,现实中有没有案例?
2003年的时候,一个年仅27岁的导游好端端在别墅***了,家人在清点遗物时发现他有一张余额为80万的存根。
在那个年代有那么多钱的年轻人可谓风毛麟角,如此优秀的人会选择轻生?很多人都以为他死于谋杀,但一张简单的字条讲述了事情真相。
原来他在做导游时认识了一个深圳游客,那个游客告诉他说深圳那边可以制版印剧门票,跟真的一模一样。
他大喜过望,便悄悄赶往深圳做了一批***门票回来,神不知鬼不觉地在各个景点使用,***地发了一笔财。
他发财不忘朋友,又叫朋友一起使用,结果朋友运气不好,在检票时神色慌乱,引起了检票员怀疑,当场被扣押。
他知道肯定会追究到他的身上,被追穷责任和罚款,***取了极端措施,希望那些不义之财能留给家人。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债务案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债务案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