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供销合作社与土地流转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供销合作社与土地流转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土地流转后公司卖了粮食再付款行吗?
你好,很高兴回答这个问题。我想说说我们这的土地流转情况,我们这儿签完合同后立即给钱,每年到规定的日子钱都打在了卡上,我们村村委会大喇叭通知大家到那个日子大家伙就可以拿着卡到银行去取钱。我想诚信是立人之本,如果你公司没有钱就不要去流转土地,更不要做出误人误己,伤天害理的事情来。要让给有能力的人去承包流转土地!
我是河南焦作的一位农民,你的问题我来回答:就是土地流转后公司卖了粮再付款给农民,决对不行!因为土地流转给公司以后,农户与公司一定有签合同的!并且是农户与公司共同商量的每亩地的承包金!从签合同时承包金就应该先给每个农户了!如果是一年给一次的,先清一年,第二年在同个时间再清!现在,即使有很多签了合同还违规的事例很多!更何况农民的土地呢!因为土地流转以后卖完粮再给农户,中间也可能会出现有返悔的现象,如遇自然灾害,风灾冰雹等等,你公司没收入,那么农民的损失谁来补!所以,咱农民朋友是以种田为主的,即使土地流转也要先把一年的流转金拿到手,就是公司说的天花乱坠,咱也就一个老主意,先拿钱再种地!
绝对不行,谁能保证能准时把钱给你,现在跑路的很多,大部分包地的正经人不多,都是一些外债累累的懒蛋,这些人事业失败,不甘心,关键没有什么可以干的,土地不用先拿钱,农资还可以赊账,雇人的工资暂时也不用给,他等于是白地拾鱼,基本上一分钱的投入没有,最后看行情,如果真正赚钱了,会很守信用的把钱给老百姓,稍微不行买完东西跑路,怎么说手里还能剩一部分钱,这些人根本不会考虑脸面,他们就是本着破罐子破摔的思想,坑一个是一个。
大家可以看看你身边包地的都是什么人,没有几个正经人,好好的都打工走了,这些人事业失败,也不愿意出力干活,总想着东山再起,关键手里没有资金,因为包地承包最低,也没有什么底线,最重要是还不用先拿钱,都是收完给钱,这些人原本也不懂种地,就是本着坑蒙拐骗来的,真不行就跑。
目前包地出现很多跑路现象,现在的老百姓也聪明了,先给钱,在种地,这是绝对正确的,万一出现差错真没有办法,曹县普连集钟口包地承包300亩地,开始说8月给钱,一直没有给,最后推到10月,10月也没有给,最后东西被老百姓抢了,很多人评论说曹县人不地道,哄抢别人的东西,最后我说如果不抢,他们收完跑了找谁要钱,这时候为什么没有人站出来做担保呢?这种不守信用的行为惹恼了老百姓,最后肯定会跑,抢完全正确,希望大家理解。
如果卖完粮食在给钱绝对不行,拿着钱跑了,你找谁呢?本地有担保人吗?即使有也不行,担保人也是穷鬼,什么也办不了,最好的办法就是先给钱,在种地,省得这事那事的,大家说对吗?
原本种地是没有什么利润的,特别是承包大户,他们天天雇一群人干活,最后根本赚不了钱,都不够工人的工资,这些人什么都不懂,闷着头干,根本不考虑赚赔,他们的目的特别单纯,就是弄点补贴,坑害一下老百姓,收完庄稼,卖完,趁其不备跑路,最后找谁,谁也找不到,都是个体户,人又多,大家都没有精力找,最后不了了之,所以先要钱,后种地完全正确,希望农民朋友记住,绝对不能后要钱,明白吗?
这是公司在借鸡下蛋,农村土话空手套白狼,这样做的弊病很多。
首先公司流转土地要签订合同,如合同签的是先交款,则不能有变更,要维护合同的严肃性。如村民都不同意秋后付款,在签和同时要强调这一点并注明违约责任,避免今后类似情况发生。
二,秋后算帐虽然为公司减轻了财务负担却增加了流转的风险性,一旦公司经营不善,流转费就有付不清或无力支付的情况。
三,如果流转期长可***取分阶段付款的方式,但为避免后遗症,必须***取“上交租”的办法。
当然任何事情都不是绝对的,如果公司可信度高,而且涉及人多且时间长,为支持把公司办好,可在初办时期暂允许“后交租”的办法,但合同要注明期限,当然前题是村民都同意。我们这就与砖厂签订一份为期二十年的合同,每年四月一日结帐,从未出差错,因为在合同中已注明如违约将一次性支付剩余年限的承包费。
公司与合作社是有区别的,所以签订合同时要慎重。
可以,但要建立在诚信的基础上;二是在么司盈利并有足够的流动资金的基础上。如果公司亏损连员工工资都开不了时在诚信也无能为力。所以在流转土地时应对对方的实力进行查实,或宁可少收点,也要一次性收取流转费,被免损失。如查不清宁可不租。
流转土地的人现在生活与经营现状是什么样的?
在种庄稼微利!种地无法养家的环境下。我们这边的每个村子里,也出现了流转土地的种植大户…
我们这边流转土地的人,多数都是特色种植户,有种大蒜的,有培育地瓜苗的,有种红薯的,有种冬瓜的,有种辣椒的,有种树苗的,种小麦,种玉米的人,都是没有流转土地的老人。自己种自己吃,多余换钱,补贴家用。种大豆,种棉花的很少很少。流转土地的种植户,也不好过,很辛苦。化肥贵,农药高,人难找。主要是,农产品价格低,行情不稳定。价格高了挣点钱,价格低了赔点钱。流转的人饿不死也撑不着。靠多点种地,靠好的市场,到也能养家……
有关系的人,有人脉的人,能套用补贴的人,不算种地人!我说的是!爱种地又淳朴的农民……
流转土地价格高的,比如每年每亩800元以上的,都是搞一些经济作物,时间长一般五至十年合同,种树苗.草坪.花卉.大棚蔬菜或者是商业用地建楼房卖😀
每亩地价格在三.五百元的,一般都是一年说一年,没有合同,大多都是种粮食或者是黄瓜豆角茄子,卖给淹制厂,种树苗的不如倒树苗的😀原来还可以,现在有点不好卖了,但是有些人为了省事,把自己家的地也种树苗,只因为种粮食不赚钱。
种黄瓜豆角茄子的,人工费太高,要想赚钱就得多种,必须得达到二.三十亩地,一年估计能赚十万左右吧!总之还是不如淹咸菜的赚钱😄
“供销社又要回来了”是什么意思?请解释一下好吗?
风过一生中有过多个涉农部门的工作经历,最后退休于供销社,谈点体会。
“供销社又要回来了”这是一种好声音,不是“叶公好龙”,说明供销社的升级版将全面问世。
其实供销社一直都存在,在我国已有近百年的历史。不管是在民主革命时期还是在建国后,党和国家领导人都多次论述过合作社的问题,对供销社有一种特别的关怀情感。
无疑,供销社在计划经济时期发挥过积极的作用,市场经济时期已经华丽转身,赋予服务三农的新职能。
风过所在的供销社离退休[_a***_]很多,真是藏龙卧虎之地,不仅保留一些集体资产,还有自己属下的企业,有的企业效益很好,企业领导实行年薪制。但也因改革不到位,被边缘化而淡出人们视野,一些人到供销社工作会有抵触情绪。
真正通过改革发展起来的供销社,已基本上与行政脱钩,人家拿的是年薪制的高工资,令人羡慕,而欠发达地区仍然愿意保留参公待遇,还不敢断奶。
供销社是农业农村发展中一个主体变化的缩影,供销社的“再度走红”,实际上体现的是国家对于乡村振兴和三农工作的肯定与重视。因为它最接地气,直接“服务三农”,是社员之家。
供销社虽然比鼎盛时期有所衰落,但并没有退出历史舞台,一直在深化改革之中。按照今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求,要进一步开展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
风过所在的供销社每年销售总额都呈现比较大的增长,农村合作金融发展成效显著,彰显了供销社特殊优势。
目前供销社拥有覆盖城乡的流通网络,如果用好了,就能助力农产品上行、工业品下行,以及城市设备、资金、技术、人才等多种要素下乡,推动城乡要素优化配置,促进乡村振兴、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和城乡融合发展。
供销社又要回来了,主要在于供销社现在实力依然还比较强,而且还有继续扩张的能力,依然显示在目前这样一个特定的情况下还依然有生命力。
我小的时候在六七十年代供销社,可是在商贸领域一家独大的超级大企业。然而改革开放之后,我们将这一带特别是东洋义务一代鸡毛换糖,小商品市场开始兴起了。这个时候很多地方陆陆续续的民间的贸易做出来以后,逐步的减少了供销社的一部分市场。然而总的来说进一步的把蛋糕做大了以后,供销社的总盘子依然是在增长的。
目前电商产业兴起之后,由于电商的平台影响力非常大,普通的小商小贩要去电商经营的话,还是有很多的困难资金不足,产品质量以及整个的服务靠小的个体户一家一户,在公共的交易网络平台上经营,越来越力不从心了。
供销合作社,是党领导下的为农服务的综合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其发展的历史悠久,已有近百年的历史。在计划经济时代,供销合作社立足于服务农业、农村、农民,在促进城乡物资交流,保障市场供给等方面发挥了主渠道的作用,成为联结生产与流通、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的桥梁和纽带。改革开放以来,供销合作社始终坚持集体所有制性质的改革方向,围绕把供销社真正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的目标,不断推进改革,虽然经历了将供销合作社转变为国营商业经济组织,又从国营商业经济组织转变为集体所有制经济组织的历程,但集体所有制的性质始终没有变。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供销合作社的生产经营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加之受沉重历史包袱压力的影响,一度时期,供销合作社是既不像商业性质的经济组织,也不像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致使供销合作社与农民群众之间基本上处于单纯的买卖关系,加之普遍经营不善,从而渐渐地淡出了人们的视野。
近几年来,随着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探索和发展,在国家的政策支持下,加快向供销集团公司的市场化方向发展,许多地方供销合作社充分发挥闲置的土地、门店等***优势,在农村基层积极创建农产品交易市场,发展农村综合服务社,普遍建立了县级配送中心、 乡(镇)中心超市、行政村综合服务社的农村流通网络服务体系,并积极拥抱互联网,创办农村电商服务站点,推动化肥、农膜等农业生产资料的销售业务不断拓展,农产品购销、物流等服务不断增强,在农村基层,普遍又看到“供销合作社”的经营门店,所以说:“供销社又回来了”。
在国家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国家高度重视并积极支持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供销合作社在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中大有作为。一是积极探索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目前的广大农村,许多青壮年外出打工,出现许多农村承包土地无人种、发展起来的经济林果无人管等情况,供销合作社可以与农民合作,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前提下,将闲置的农村承包土地,***取租赁、入股、合作等形式,创办农业经营实体,带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推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发展优质粮食和优质特色农产品。二是发展农产品购销服务。近年来,农村大量的经济林果,由于市场等原因,许多农民弃管、弃收的现象突出。供销合作社可以发挥优势,推进优质农产品品牌创建、标准化生产、市场化开拓等,为农民群众生产的优质农产品创品牌、找销路、促销售,既可拓展供销合作社的业务,又能促进农民增收。三是发展农村物流体系。目前的网购服务,许多的物流配送只到乡镇政府所在地,边远山区农村的农民群众,购买农业生产资料和生活用品,仍面临着许多困难。供销合作社,围绕农民群众的所需,在县级设配送中心、 乡(镇)设中心超市、行政村设综合服务社的做法,很受农民群众欢迎,在保供给、稳物价等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应继续扩大村级的综合服务范围,拓展服务项目,让农民群众真正得到实惠,使供销合作社真成为引领农民群众走向更加富裕的农村合作经济组织。
其实,供销社从产生,后来消失,现在紧接着又产生出现, 是中国经济发展的时代产物,说明了一点,咱们中国人民管理团队的智慧,能够吸起中外历史之精髓精华,丢弃糟粕,与时俱进以,随着时代的变迁,私有经济的突飞猛进,国内外私有资本对国内各行各业的深入推进发展,资本的特性决定了追逐利益的最大化,加上不法商业分子的违规违法,专营法律、法规…的空子,增大了产销之间的成本,使得偏僻闭塞的农村生产出来好的,低附加值的农户土持产品,输送不到需要的城区民众手中,城市里生产加工出来的生活必需品,很难输送到偏僻的农户手里,
供销社的再次产生,我想不应该是垄断城乡供销市场,而是为净化城乡供销市场,要好的物美价廉的城乡产品相互流通,让不法的小商小贩也必须诚信贩卖价廉物美的产品,否则将被淘汰,老百姓的民生才会慢慢的落实到实处,就像国家提倡的统一***采购药品,老百姓真真切切的得到了实惠…
一直有人提出来,价格应该是由市场来决定的,相关部门或者***不应该插手干预,表面上似乎是合情合理的,但事实上,只要有私有资本的介入,资本的特性决定了资本的贪婪,资本参与渗入了的自由市场,市场场就变成了私有资本的屠宰场,就像股市一样,会被资本所***操纵,所以说供销社现在的产生出现,也是***为对乡镇市场的净化,所做出的一种干预手段,供销社的出现,就是更好的为了中国老百姓,吃到鲜美廉美的放心菜,用到物美价廉的生活必需品而出现的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供销合作社与土地流转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供销合作社与土地流转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