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增补改选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增补改选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增补候选人是什么?
增补候选人指的就是在某场选举过程中,由于候选人情况变动,原定的候选人不够法定人数,因此需要增补候选人。
比如说,村委会主任换届选举,原来已经确定了有三位候选人,其中一位由于特殊原因自己放弃选举,因此候选人达不到法定要求,需要重新增补一位候选人。
村委会补选村干部条件?
村委会如要补选村干部首先要空缺村干部影响正常村委工作,或者有村干部辞职不干,村干部被村民罢免,村干部犯法等情况使村委会工作不能正常进行,村委会可以向上级政府提出补选村干部,在上级***的组织协调下,召开全体村民大会进行村干部的选举。
2、作风民主,办事公道,联系群众,热心为村民服务;
3、工作认真负责,有办事能力,能完成任务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
4、身体健康;
村委候选人产后能另选他人吗?
根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被选举为村民委员会成员应当是本村、本组的居民,且符合担任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条件。若候选人产后不能满足担任条件,应当在选举前向选民进行说明,需要另选其他候选人。因此,产后不能担任村民委员会成员时,可以选择另一位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同时,这也需要符合相关程序和法律规定,确保选举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关于村委候选人产后能否另选他人的问题,首先要看具体的选举规定和当地的法律法规。一般来说,如果候选人因为某些原因无法继续参与选举,他们可以选择主动退出,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自动替换为其他候选人。
在某些情况下,选举规定可能允许在候选人退出后,由其他候选人替补。然而,这通常需要在选举前就有明确的规定和程序。同时,替补候选人的选择也可能受到一定的限制,例如必须满足一定的资格条件,或者需要经过一定的选举程序。
另外,如果候选人产后身体状况不允许其继续参选,他们可以选择放弃参选,但这并不意味着其他候选人可以代替其参选。在这种情况下,选举可能会受到影响,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或者重新安排。
总之,关于村委候选人产后能否另选他人的问题,需要根据具体的选举规定和当地的法律法规来判断。同时,在处理这种情况时,应该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选举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工会改选基本流程?
1、召开预备会议,审议通过大会主席团名单、大会议程、代表资格审查报告(地方工会换届须单独召开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会议),确认增补上届委员会委员和经审会委员的决议。
2、召开正式会议,审议通过大会工作报告、财务工作报告、经审工作报告和相应决议(草案),选举办法,总监票人、监票人名单,组织进行选举,宣布当选“两委”委员名单。
3、分别召开工会委员会、经审会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选举产生正、副***和经审会主任、副主任。也可以在大会直接选举产生。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增补改选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增补改选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