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定位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农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定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专业合作社为什么要制定章程?
无规矩不成方圆!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是在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条件下,由全体成员制定的,并由全体成员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的制定是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必备条件和必经程序。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是其自治特征的重要体现,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行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首先,章程规定了某个合作社的具体制度,这些制度不仅涉及每个成员的权利和义务,更是决定了一个合作社是否能够生存和实现发展这一重大问题。其次,章程有公示作用,有利于债权人、社会公众、政府等利益相关方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了解,有利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接受外界的监督和服务。第三,制定章程和按照章程兴办合作社是合作社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的一项重要依据。因此,制定好章程,并按照章程办事,是办好一个合作社的关键。
1.法律法规需要必须有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2.《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遵循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坚持以服务成员为宗旨,就要求合作社在对成员提供服务的过程中,不以营利为目的。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合作社对成员不以营利为目的,但对外仍是以利益最大化为目的,在这一点上,合作社与公司没有差别。农民专业合作社只有实现盈余最大化,才能实现合作社的进一步发展,也才能更好地实现成员的互助互利。
农业合作社吸收存款有法律保障吗?
谢您邀请,农业合作社吸收存钱,是沒有法律保障的,之前电视上很多合作社吸收存钱跑路的情况,所为的合作社不少,但就是个名而以,实际沒有几个发展好的,就是个人产的农产品合伙外销罢了,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条件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第十条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五名以上符合本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成员; (二)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章程; (三)有符合本法规定的组织机构; (四)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 (五)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
什么是农村新型股份合作社?
新型农村合作社特指在我国农村80年代以后出现的合作经济组织,是我国农村的专业合作社、社区合作社、专业(行业)协会、各类经济联合体等组织的总称。其中,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最为普遍的一种形式,2006年10月31日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下简称《合作社法》,2007年7月1日起施行),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法律规范。新型农村合作社与传统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以下区别: 1.新型农村合作社是农民自发组织起来的。新型农村合作社是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而产生的,在它的发展过程中,没有来自***的行政干预,是农民自己的组织。农民加入经济合作社不改变家庭承包经营,在遵守本社章程的前提下,仍然具有生产经营自***。 2.新型农村合作社遵循“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农民可以根据自己意愿加入一个或者多个合作社,也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退出合作社,并依法办理相关的财产交割。 3.新型农村合作社的主要功能是为社员提供市场交易上的必要服务。由于我国新型农村合作社尚处于起步阶段,所以一般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而是以为组织成员提供服务为主要目的。但对于同其他的合作经济组织或非本组织的社员进行交易时,则往往会追求合作经济组织的利润最大化。合作经济组织的盈余,除留一小部分做公共积累外,大部分要根据社员与合作社发生的交易额的多少按比例返还给社员。 4.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新的独立的市场主体。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机构、成立目的、决策机制和盈余分配方式等特征看,既不同于以公司为代表的企业法人,也不同于社会团体法人,也不是个人合伙或者合伙企业,是一种全新的经济组织形态。《合作社法》明确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市场主体地位,赋予其法人资格。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定位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定位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