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关于合作社成员的工作制度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关于合作社成员的工作制度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账户制度?
成员账户是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有关规定设立的、用来记录成员与合作社经济往来情况,籍以处理成员与合作社利益分配关系的专用会计账户。它记载的主要内容有:(1)成员出资情况;(2)成员的公积金变化情况;(3)成员与合作社交易情况。
合作社之所以要为每个成员设立账户,其重要意义在于:
(1)设立成员账户,可以用来核算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为成员参与盈余分配提供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37条规定,合作社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的当年盈余为合作社的可分配盈余。可分配盈余按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得低于可分配盈余的60%。由此可见,成员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是可分配盈余返还的重要依据,对其核算正确与否,直接影响着成员从合作社获得的经济利益。
(2)设立成员账户,可以用来核算成员的出资额和公积金变化情况,为成员承担经济责任提供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5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当合作社解散需要清算时,成员承担的合作社债务,视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的多少而定。
(3)设立成员账户,可以用来核算成员出资额、与合作社的交易量(额),为附加表决权的确定提供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17条规定,出资额或者与合作社交易量(额)较大的成员按照章程规定,可以享有附加表决权。因此,只有对成员出资额、与成员交易量(额)进行正确核算,才能合理分配附加表决权。
(4)设立成员账户,汇集相关会计资料,为成员退社时处理财务问题提供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成员资格终止时,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按照章程规定的方式和期限,退还记载在该成员账户内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返还可分配盈余或承担亏损和债务。只有加强对成员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的核算,才能保证成员“退社自由”,享受应有的权利,履行应尽的义务。
供销社三会制度的内容?
供销合作社实行全国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领导下的理事会、监事会制度(简称“三会”制度)。
全国供销合作社代表大会是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是最高执行机构,监事会是最高监督机构。
“三会”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合作经济组织性质、为农服务宗旨和市场经济运行体制机制的要求,做出的制度性安排。
农村专业合作社怎样实行重大事项公开制度?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自愿入股设立的,以服务本社社员为宗旨的合作经济组织,坚持自愿参加、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社员平等、民主管理的原则。因此,合作社的重大事情都必须向本社社员公开。
公开的方式主要有:
1、理事会定期向社员大会或社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
2、重大决策前,召开社员大会,公开决策内容,征求意见。
3、定期张榜公布合作社的重大事项。
4、向社员报送经营报表和财务报表。
村经济联合社职责?
1、遵守法律、法规和政策,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关系,维护村经济合作社和社员的合法权益。
2、加强对集体所有的土地、山林、滩涂、水面等***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发展多种经营。
3、兴办、管理集体企业,发展农村第二、第三产业,实行农工商综合经营。
4、组织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管理、维护农业基础设施,兴办社员生产经营所需的技术、信息、良种、植保、机耕、排灌和[_a***_]、贮运、销售等服务项目。
5、完善各业生产责任制,管理各业承包合同,按有关政策和合同的规定收取承包租金。
6、协调本社范围内各业、各队(组)、各单位之问的经济关系;
7、维护社员家庭承包经营自***,支持社员家庭或联户发展自营经济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为社员家庭、联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生产经营提供服务,提高农民进入市场的组织化程度。
8、建立健全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实行财务公开和民主理财。
9、组织实施村内公益事业“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工作。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关于合作社成员的工作制度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关于合作社成员的工作制度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