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作社登记法律规定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合作社登记法律规定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合作社法人身份规定?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要依法取得合作社法人资格,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有五名以上符合该法规定的成员;二是有符合该法规定的章程;三是有符合该法规定的组织机构;四是有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名称和章程确定的住所;五是有符合章程规定的成员出资。农民专业合作社经登记机关依法登记,领取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其合法权益才能得到保护。
我们合作社要增加社员,但地方机关要我们在1月份办理,请问这合作社增员的办理有没有法律规定?
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发生变更的,应当自本财务年度终了之日起30日内,将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成员名册报送登记机关备案。
其中,新成员入社的还应当提交新成员的身份证明。 所以工商部门要你们在1月份办理是合规的。农业合作社年检规定?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未规定其需要实行“年检”制度,导致工商、农业等相关部门无法及时了解合作社登记事项的动态变化和年度经营的基本情况,为此,2014年5月12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2014年8月1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度报告公示暂行办法》,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该第办法四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从2015年起农民专业合作社将进行年审。
农业合作社按照规定与其它个体企业年报是相同的,农业合作社提交登记注册申请表,***复印件,章程,彩色照片,场所租赁合同经有关部门许可核准,获取营业执照,每年1月1日至6月30月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平台,进行网上年报,否则未年报列入异常名录!
如何成立并运营农村合作社?
第一步:申领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
办理部门:工商行政管理局
依据:《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
提交材料:
3、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5、全体出资成员签名、盖章予以确认的出资清单;
6、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成员名册和成员***明复印件;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作社登记法律规定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作社登记法律规定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