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作社联合社适用法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合作社联合社适用法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稳定和完善农村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适用本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制为公司的,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指原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建制经过改革、改造、改组形成的合作经济组织,包括经济联合总社、经济联合社、经济合作社和股份合作经济联合总社、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股份合作经济社等。
第四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在乡(镇)、村中国共产党组织的领导下,依法享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接受各级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的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民主管理,依法选举和罢免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 各级人民***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管理进行指导、监督和服务,并依法维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经营管理本***所有的资产,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侵犯。
第七条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原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为基础,按照集体土地所有权归属和集体资产产权归属设置。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联合社的条件?
成立联合社的条件:
1、在某一行政区域有若干性质相同的农民合作组织,在某县范围内有若干乡镇已成立了这类协会。
2、在业务上有较多联系,有联合的需要,有共同的联合协议,才能成立联合会。如:安徽省休宁县使用菌联合总会,就是全县在业务上有密切的联系,在科研上有共同开发需求,在销售上需要统一对外开拓市场的多个食用菌协会基础上成立的联合体。
联合社需遵守加入自愿、退出自由的原则;成员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组织的运行能够在国家法律规定内进行;农民合作组织作为一个经济组织,必须在经济活动中承担经济责任,包括无限责任和有限责任。合作组织在发起成立之时,就必须对哪种责任形式由会员自己讨论决定;农民合作组织可以跨乡、跨县,甚至跨省吸收成员。
集体经济组织到底是什么性质,适用什么法律调整?
集体经济组织是生产资料归一部分劳动者共同所有的一种公有制经济组织。集体经济的实质是合作经济,包括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我国尚未就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立法,对集体经济组织管理由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涉及集体经济组织的法律法规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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