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作社法规培训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合作社法规培训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合作社经营需要什么资质?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以申请登记的住所由所在地区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登记注册。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一般要经过以下步骤。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农民专业合作社(分支机构)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及相关材料,领取《名称登记受理通知书》等待名称核准结果。
第三步:领取《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同时领取《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等有关表格准备其他登记文件;经营范围涉及前置审批的,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四步:递交申请材料,材料齐全后领取《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
第五步:按《准予设立登记通知书》确定的日期领取营业执照。不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的,咨询后领取《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办理登记手续。
农药销售安全条例?
1、营业场所应配备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药品陈列货架及柜台,并保持整洁卫生。不得在营业区域摆放食品、生活用品、饲料等物品。
2、陈列农药时,应按品种、用途或剂型分类、分区摆放。性质互相影响的,应分区、分柜存放。
3、陈列的农药产品应无渗漏、标签清晰、字迹清楚。应避免阳光直射,需避光、密闭储存的,不得直接对光陈列。
4、建立农药经营台帐,如实记录农药产品名称、配送及销售日期、购买人、数量、规格等内容。
5、限用农药应专柜存放,设置明显的警示标识,并严密保管,配备安全防盗设施。应建立限用农药经营专用台账,凭身份证购买,详细说明用途、使用方法、用量、防治作物与对象等。
6、农药经营人员应向农药购买者出具发票或其他销售凭据。销售凭据应注明售出农药的名称、数量、购买时间以及农药经营单位名称等信息。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时由什么部门办理登记?
2007年5月28日,依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国务院颁布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机关为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登记,就是通过在工商部门登记获得法人资格。登记,也可以通俗地理解为“上户口”。
养殖合作社要怎么办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第四条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依照本法登记,取得法人资格。所以需要到当地工商局办理注册登记,到农业局备案,办理相关优惠政策。
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共涉及工商、公安、税务、质监、银行 农业等多个部门。
首先:工商行政管理局设立登记, 提交材料:
1、设立登记申请书;
3、全体设立人签名、盖章的章程;
下面详细介绍申办合作社营业执照的办理方法及需要的资料证明等步骤
工具/原料
居民***原件 防疫合格证 合作社资料 房屋产权证明、经营场所证明
合作社营业执照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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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预约登记合作社名称,到所在地行政大厅工商局窗口,须带5[_a***_]的居民***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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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办理防疫合格证,去所在行政大厅畜牧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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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准备合作社资料,包括合作社章程,内有5人出资明细及5人亲自签字、房屋产权证明、经营场所证明、5人***证明,必须有本村村委会盖章;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作社法规培训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作社法规培训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