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设立监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设立监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合作社必须设立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吗?
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监督机关,对合作社的财务和业务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执行监事是指仅由一人组成的监督机关,监事会是指由多人组成的团体担任的监督机关。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设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监督是由全体成员进行的监督,强调的是成员的直接监督。由此,《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不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必设机构。
如果成员大会认为需要提高监督效率,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设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是否设执行监事和监事会由合作社在章程中规定。一般讲,合作社设执行监事的,不再设监事会。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的职权由合作社的章程具体规定。执行监事或监事会通常具有下列职权:
①监督、检查合作社的财务状况和业务执行情况,包括对本社的财务进行内部审计;
③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指的是什么?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由农村农民自愿组织起来的以种植和养殖为专业的组织形式。专业合作社的成员指的是参加专业合作社并在合作社专业指导下参与种植或养殖的农户或个人。比如:某某村养猪专业合作社,有成员五十八户,共饲养生猪二千余头。
再比如:某某村香菇种植专业合作社,有成员一百零一户,香菇种植塑料大棚一百五十栋,年产香菇五十多万斤。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指的是必须是农民成员(务农,农民,粮农等)作为合作社股东进行注册登记的农民成员。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理事,监事等都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成员,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是农民成员,作为股东进行注册!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提供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来实现成员互助目的的组织,从成立开始就具有经济互助性。拥有一定组织架构,成员享有一定权利,同时负有一定责任。
合作社的法人及理事、监事出资是多少才能当选?
法人,一般在合作社中单个实体(包括自然人个体)中,应该是所有股东中持有股份最多的人。
监事的资格吗。
是由股东大会选出来的,但不是以持股多少做完基本条件来衡量是否能够成为监事。
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有经理吗?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即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两者必须为同一人。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第二十六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理事长一名,可以设理事会。理事长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设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理事长、理事、经理和财务会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由成员大会从本社成员中选举产生,依照本法和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对成员大会负责。理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合作社村民怎样入股?
土地财产化、资本化、货币化之后,变成产权,土地可以入股、租赁,可以流转、继承。土地变成人们手中的产权、股份,有利于社会进行优化***配置,集中土地,发展大农业,有利于农业产业化、规模化,提高生产效率。
在之前的走访过程中,遇到过专门从事土地托管的合作社,其实这就是一种股份制合作社,在从事托管土地的过程中,用农民的地、农民的销售渠道,赚取管理费。
今年初,家庭农场概念的提出为这种股份制发展模式提供了一种新的发展模式,即将农民手中的土地流转过来后,发展家庭农场。
2、以[_a***_]入股的股份制合作社
以资金入股的股份制合作社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资金互助,但是由于合作社的性质为股份制,合作社对于社员的约束力更强,资金互助的安全性将得到很大的提高。
在接触过的合作社中,有些合作社利用农民之间的亲戚关系发展社员,从而达到提高合作社对社员的控制力,防止社员在资金互助过程中出现严重违规行为。但是这样的方式阻碍了合作社发展社员,资金互助规模很难扩大,以资金入股的股份制合作社模式就可以很好的解决这一问题,使资金互助的规模扩大的同时,确保资金互助业务的安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设立监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设立监事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