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与农民合作社有关的文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与农民合作社有关的文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国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8}81号文件规定,经国务院批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设立和登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享受以下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
一、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员生产的农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三、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四、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本社成员签的农业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购销合同,免征印花税。
农民种植合作社安全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强化财务建设,搞好合作社的经营管理。
三、认真执行上级文件精神,抓好本社财务管理,着重抓好财务管理的规范化建设。
四、坚决执行各项财务制度,严格财经纪律,全面掌握本社财务状况,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上级反映,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如何创办农民专业合作社?
这里仅谈谈我们供销社是如何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望参考。
一哥“供销社人说供销社事”之——
基层供销社如何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
基层供销社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有其得天独厚的优势的。一是二者合作制企业的属性相同,组建体系一致;二是基层社为农服务体系的建设中涉农项目不少,农资供应、农化服务等可直接介入其中;三是基层社在乡镇、行政村的经营服务网点、村级综合服务社等可快速实现阵地对接;四是供销社遍布城乡、社区的超市等可有效促进“农超对接”,合作前景好;五是目前全国供销正在建设的全国性及区域性的农产品电商体系可有效促进农产品进城。
供销社领办当地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形式是多样的。一是通过土地流转的形式组建专业社,基层社是主体,农民可以从土地流转中得到固定回报,也可以加入专业社成为社员享受经营红利,同时还可以通过劳务方式成为“职业农民”,享受劳动报酬。二是通过土地托管的形式组建专业社,农民把土地的生产经营服务交给专业社,支付一定[_a***_],享受农产品的收获,部分农民可参与专业社,也可以为专业社提供劳务,大部分农民则从传统的土地耕作中解放出来,从事其他行业生产,增加家庭收入。三是通过土地入股的形式组建专业社,农民把其承包的土地经营使用权通过评估后入股专业社,享受经营红利及二次返利,农民是合作社的社员(股东),参与专业社的经营管理与监督,同时也可成为专业社各个岗位的“新型职业农民”,从事专业社的生产、经营、服务、销售等,享受劳动所得,提高家庭收入。四是以土地入股类为核心组建专业社,同时以土地流转、土地托管的形式拓展其规模。
无论是那一种形式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基层社都要根据自身及当地农业生产的实际情况,明确其在专业社中的地位,实力强的可直接领办,实力较弱的可以协办,确无较大资金实力的,可以参办,积极成为专业社的一份子,从农化服务切入真正参与其中。避免盲目地“包办”,以致造成“胎死腹中”、半途而废、撂荒跑跑、坑农害农的恶果。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与农民合作社有关的文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与农民合作社有关的文件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