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山西合作社改制文件是什么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山西合作社改制文件是什么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山西农商银行改制方案?
2022年12月29日,山西省联社召开社员大会,审议通过了《山西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筹建工作方案》等相关议案,决定在山西省联社基础上改制组建山西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西农商联合银行”),并授权山西农商联合银行筹建工作小组组织实施和开展筹建工作。
2021年山西事业单位转企改革单位明细?
1、行政类事业单位。在去年党政机构改革后已经全部完成清理。部分并入行政机关,人员随职能划转整体转隶机关,行政编制有富余,置换为行政编制,反之则保留参公现状。部分剥离行政职能改公益,人员除部分划转机关外,其他全部随单位改公益,保留参公身份和待遇过渡,待下一步分流安置。执法类事业机构目前没有统一的改革政策,人员基本保持现状不变,待未来明确。
2、公益类事业单位。公益一类除部分因为职能相近或进行整合外,其余多数保持现状,机构、人员性质不发生改变。公益二类分三个改革方向:效益差的,主体职责是公益服务的,剥离收费和经营职责改公益一类;效益一般,但能维持单位正常运转的,保持现状;效益比较好,主体职责是收费和经营的,剥离公益职责改企。人员按照“编随事走、人随便走”分流安置,原则上不改变身份和编制。
3、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按照要求全部转企,除少部分人随职能划转分流到其他事业单位安置外,其余人员全部随单位改企,人员剥离编制脱离体制,实行市场化管理。
晋人社厅2016年56号全文?
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后对原劳模等荣誉人员发放一次性退休补贴的通知
晋人社厅发(2016)56号
各市委组织部,各市、县人力***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各单位,中央驻晋各机关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的通知》(人社部发〔2015〕28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晋政发〔2015〕42号 )、人力***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6】38号)等有关规定,对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前获得省部级以上劳模、有重大贡献的高级专家退休时仍然保持其荣誉的工作人员,退休时不再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改为给予一次性退休补贴,现就有关具体问题通知如下:
一、发放范围
2014年9月30日前已获得省部级以上劳模、有重大贡献的高级专家荣誉称号等符合原提高基本退休费计发比例条件、2014年10月1日后退休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二、计发办法
一次性退休补贴标准=本人退休时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级别(薪级、岗位)对应2014年9月的基本工资标准×提高的计发比例×180。其中,在确定提高的计发比例时,仍执行老办法对提高后不超过本人基本工资100%的规定。
同时符合多个相同类别原提高退休费计发比例条件的工作人员,按其中最高的一个计发比例计算一次性退休补贴;同时符合多个不同类别原提高退休费计发比例条件的工作人员,可以合并计算一次性退休补贴,但提高后比例不超过本人基本工资的100%。
符合原有加发退休费情况的其他人员,可按照上述办法处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山西合作社改制文件是什么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山西合作社改制文件是什么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