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申报主体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申报主体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家庭农场及合作社是在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了吗?
无论是家庭农场还是合作社均是以从事农业生产加工或储存运输为主的农业经营主体,只要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就必须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家庭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合作社是劳动群众自愿联合起来进行合作生产、合作经营所建立的一种合作组织形式。
家庭农场及合作社是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注册登记机关进行注册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注册登记的法定机关是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注册登记机关,家庭农场及合作社要从事经营活动,必须经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注册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取得从事经营活动的合法凭证和市场准入文件,才能从事经营活动。因此,家庭农场及合作社是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了。
合作社的市场主体类型?
合作社是劳动群众自愿联合起来进行合作生产、合作经营所建立的一种合作组织形式。所谓合作经济组织,首先强调的是“合作”,然后是“经济组织”,这是两个基本要素。合作社以生产环节为标准可以分为以下类型:
1、生产合作社。即从事种植、***集、养殖、渔猎、牧养、加工、建筑等生产活动的各类合作社。如农业生产合作社、手工业生产合作社、建筑合作社等;
2、 流通合作社。从事推销、购买、运输等流通领域服务业务的合作社。如供销合作社、运输合作社、消费合作社、购买合作社等;
3、信用合作社。即接受社员存款贷款给社员的合作社。如农村信用合作社、城市信用合作社等;
4、服务合作社。即通过各种劳务、服务等方式,提供给社员生产生活一定便利条件的合作社。如租赁合作社、劳务合作社、医疗合作社、保险合作社、利用合作社等
不是村两委成员可以作为合作社董事长吗?
可以,只要合作社大家同意就可以!
第三条第(一)款规定“成员以农民为主体”;
第十条 设立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五名以上符合本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的成员;
第十四条 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以及从事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者社会团体,能够利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承认并遵守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履行章程规定的入社手续的,可以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
第十五条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中,农民至少应当占成员总数的百分之八十。……
此外,对合作社自然人成员没有其他限制。没有规定一定要一个村的。
合作社的出资按照章程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最低额,也不需要验资。
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有关规定请参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根据中国法律法规,不是村两委成员的公民,也可以成为合作社的董事长。但在实践中,这种可能性较小,通常需要有相关的法规和文件支持。具体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合作社必须是由一定数量的成员组成的,成员数量不受限制,但最多不超过300人,董事长需要是合作社的成员,并且拥有2/3以上成员的投票权。
合作社的成员必须都是合法的,不得有犯罪行为,董事长需要符合法律规定的年龄和公民身份,并且拥有合作社成员的赞成票才能当选为董事长,如果有足够多的成员反对,也可以获得赞成票而当选。
因此,不是村两委成员可以成为合作社的董事长,但需要满足相关的法规和文件支持条件。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申报主体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申报主体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