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私立合作社私分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农民私立合作社私分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对损害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利益的违法行为如何处置?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损害合作社及其成员利益的违法行为包括:
①侵占、挪用、截留、私分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财产;
③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摊派;
④强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接受有偿服务。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损害合作社及其成员利益的违法行为包括:
①侵占、挪用、截留、私分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财产;
②非法干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生产经营活动;
③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摊派;
④强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接受有偿服务。对于有以上任何一种损害合作社及其成员利益的违法行为,造成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损失的,都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法律认可的民事主体,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如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可以依法通过诉讼和仲裁的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农村拆迁只给房子算钱,宅基地不算钱,这个合理吗?
农村***确实是只给宅基地上面修建的建筑物给予补偿,宅基地是不给补偿的。说白了就是土地是不给住户补钱的。那为什么土地就不给补钱的?这主要牵扯到政策方面和审批宅基地是的一些实际情况。
我记的我们过去农村修建房屋,需要申请审批,并且交纳,根据占用面积多少的耕地占用税,和宅基地使用费。办了手续交了费用才能修建。
要是在这种情况下修建的房屋,农村***只给建筑物补偿,不给宅基地补偿是有点不合理,虽然宅基地是集体所有权,但是修建者也是经过审批并交了税和费的,说白了就是花钱够卖的。不给补偿就不合理,说不过去。
现在农村审批宅基地好像没有过去严格了。我们这里修建房屋者从来都不需要办什么手续。交什么税啊费的。什么证件也没有,什么钱也不用出。反正修建起几年也办不了手续,可也没人过问是什么原因。要是这种情况遇到农村***,不给补偿也能说的过去,因为宅基地所有权是属于集体的。修建房屋又没有花钱购买,办理什么证件手续。不给补偿也是合情合理的。
现在农村***不管是什么情况,不问青红皂白,宅基地是一律不给补偿的。农民也只能接受这种现实。
这个是百分之百合理,还合法。我们都知道,在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归集体所有,我们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对宅基地上的房产才拥有所有权。所以,一但***,补偿款是补房产的,宅基地就要无偿的归还集体。
【庆双与三农同行】农村***只给房子算钱,宅基地不算钱,这个合理吗?──合理合法。详情请看下文。
题主问农村的房屋***只给房子算钱,而不给宅基地算钱,这种做法合不合理,可以肯定地说:合理合法。其原因如下。
●农村宅基地的性质是什么?
农村的宅基地是属于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而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是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共同所有的,是被政府相关部门登证确认的。
●建房后的宅基地是属于农民的吗?
农村宅基地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无偿提供给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建房使用的,是被上级***国土***管理部门审批同意的。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
●***房屋为什么只算房子?
农民在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土地上修建的房子,所有的建筑材料和人工等费用全部都是农民自己出的,建成后的房子属于农民的私有财产。因此,在房屋***时,只给农民的私有财产(房子)算钱,而不给宅基地算钱。
●宅基地算的钱归于谁?
在国家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时(包括房屋***后的宅基地),要按政策支付土地补偿款。而土地补偿的补偿对象是土地所有权人,即村集体经济组织,而不是农民个人。
合理。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
农村***费包含三种费用:一是土地补偿款;二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赔偿款;三是失地农民安置费。按法律规定,所有权归谁,补偿费就归谁。
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归村集体,也就是全体村集体组织成员,包括被***者,所以,宅基地的土地补偿费归村集体,也就是村集体成员***有份,被***者也只有自己那一份。
地上附着物,比如房子或其它建筑物的所有权归房主所有,所以,***房子的补偿费归房主所有。青苗补偿费,也就是土地上未收获的庄稼和地上的树木补偿费归经营者所有。这个青苗所有权不一定是土地承包者,而是土地经营者,因为很多农民自己不种地,而是把土地租给其它组织或个人,所以,青苗补偿费归经营者。
安置费是因为农民土地(主要指承包地)被国家征收后,失去经济来源,无法生活,所以,征地(***)单位应该安排失地农民就业。如果征地单位给失地农民安排了工作,那么安置费归安排工作的单位所有,如果不能安排失地农民就业,就要按本地生活消费水平一次性赔偿失地农民一定的货币,就是现金。
总之,农村宅基地和房子有其特殊性,房子和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分离的。房子是私有财产,而宅基地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所以,农村房子***,只赔偿房子钱,而宅基地补偿费归村集体是合理合法的。
我是河南焦作的一位农民,你的提问我简单回答:农村***房子只算房子款,宅基地不算,做的对!因为***时可能就按房子的大小算了,也就是宅基地的大小算了,房子大了***费就高,反之就少!再者,大家都是统一按房子***算的,又不是你一家,所以,咱就随大溜,不要搞特殊!我们这有一家,房子正好在路中间,***时要钱要的特多,搞特殊,谁说也不行,公家也让步还是不行,最后路修好了,至今他家的房子还站在那,一分钱没赔,一座房子孤零零站着没水没电,现在他不后悔吗?所以,咱农村人干啥要随大溜,不要搞特殊,俗话说的,人家咋着咱咋着,不吃什么亏!聪明一时,糊涂一世,大家都懂!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私立合作社私分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私立合作社私分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