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业合作社与成员怎么签订合同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农业合作社与成员怎么签订合同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业合作社与成员怎么签订合同?
正常签承包土地的合同就可以,每户都要签的,合作社就相当于把土地从农民的手里承包过来,集中到少数人的手里进行耕作。把千家万户小生产的农民组织起来,抱成一团,使农民真正成为千变万化大市场的主体,提高农业标准化、规模化、市场化程度,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小规模家庭经营的弱点逐渐显现。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有效增强农民生产经营的组织化程度,克服小生产与大市场之间的矛盾,解决农业小规模生产与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之间的矛盾,让农民抱成团闯市场,获取规模效益。
农业合作社与农户签订土地托管是怎么管理合作的?
农业合作社与农户签订土地托管是怎么管理合作的?关于这个话题今天小编给大家谈谈自己的见解希望能给大家起到参考性的意:
1、纯租赁的形式:这种方式就是农户的土地按照每亩每年多少钱的价格进行租赁、剩下的农户土地使用权就交给农村合作社去管理使用、这也是目前普遍存在最广泛的合作方式。
2、股份制的合作模式:这种方式就是农户的土地以入股合作的形式加入到农业合作社中来、整个土地的使用管理由农业合作社来管理、入股人可以在合作社中出工、合作社给与工资、每年种植的纯利润按比例农业合作社提取管理费后、进行按效益分红、这种方式主要是***取公司加农户的方式、也是普遍使用的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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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最近正在从事土地托管项目验收,用我理解的情况回答你。
你提这个问题,我感觉你可能是山东人,土地托管规范的说法应该叫农业生产托管,土地托管是山东省的叫法,江苏省叫着联耕联种,湖北省叫代耕代种,四川省叫共营制,我们安徽叫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其实质都是一样的,就是农户等经营主体在不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条件下,将一个或几个或全部农业生产环节委托给社会化服务组织完成的经营方式。通俗的讲就是由社会化服务组织下地替农民干活。打个比方:我有100亩地,不想流转也不想自己干活,还想出去打工,怎么办?庄稼成熟了我就花钱找收割机帮我收割,耕种时我再花钱找一个农机合作社帮我耕种,平时施肥、打药委托给植保合作社,这样我的整个农业生产环节都委托给各类专业合作社帮***活,收入还是归我,委托管理的费用国家有补贴,专业合作社帮我管理除了收取我的管理费用外,也能得到国家的补贴,专业合作社也非常愿意。
我认为主要是时代决定的,目前农村生产经营的主体主要有小农户和各类合作社(专业大户),在当前和今后很长一个时期内,小农户家庭经营将是我国农业生产主要经营方式,不可能短期内消除,这也是习总书记讲的“大国小农”基本国情农情。但大国小农的现状存在许多问题无法与现代农业相衔接,如技术装备应用不足、农业投入能力不足、分散经营和土地碎片化、难以对接大市场和种地热情减退等等。在这种情况下催生了土地托管,让专业的人来干专业的事,在不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情况下,通过为小农户提供农业生产各阶段服务,来实现农业生产规模经营,逐步达到与现代农业的对接,最终实现农业产业化和现代化。
农业生产托管是在不改变中国现有土地承包和经营权的情况下,通过农业生产、组织和经营模式的试点、创新,为小农户提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实现农业生产的规模化生产和经营,带动和提升中国农业的生产效率和竞争力,解放劳动力,提高农民的实际收入水平,加快农业的现代化发展速度,帮助中国农业找到了一条可以迅速实现现代化和产业化的捷径,这种模式是可以被迅速***和推广的。据我了解,目前全国农业生产托管面积超过15亿亩次,如山西的屯留县等,从事农业生产托管好的公司如山东的金丰公社、美来众联科技公司等。
现在很多地方都在搞所谓的“土地流转”。
农业合作社与农户签订土地托管就是土地流转的一个方式。
这样做的本意是为了让小片小片的土地变成连片的大地,这样一来就可以方便的进行机械化耕作和规模化种植。
从而通过规模化和机械化种植来提高农业的产出,最终实现农民的增收和乡村的发展。
但是,客观现实是,我国的土地山地丘陵居多,大多数的乡村的耕地都是零散的,土地流转之后形成的规模化种植的效果也不是很大。
当下,很多地方的土地流转其实就是把闲置的土地转给合作社进行运营,这种运营当然包括很多种,比如继续耕种农作物,或者搞一些观光农业。
农民把这些土地托管之后,自己可以外出打工,托管的土地还可以有一份租金的收益。
当然,也可能是拿土地入股,那就不叫租金而是分红了。
很高兴回答你的问题。
土地托管现在是一种全新的模式,农户将土地托管给合作社耕种管理,一方面可以解放劳动力去打工挣钱或创业,另一方面可以降低耕种成本增加收入。
合作社对托管土地进行统一[_a***_]、统一耕种、统一供应、统一管理、统一收割,合作社在产前、产中、产后进行统一规划管理。
托管后,土地权属性质不变,农产品归农户所有,合作社可以为农户提供销路或收购农户农产品,既能增收更能增产。
土地托管模式,对于无劳动力的农户是一种很好的合作模式。
题主的问题是一个比较偏的问题。问题的重点是“土地托管”,土地托管并不常见。
大部分人对土地托管缺乏全面、准确的认识。目前农村土地托管形式也比较单一,有些托管模式还没有成熟,没有得到农民认可。
稻田全程托管,按比例分成
一、什么是土地托管:
土地托管与土地出租、入股是不一样的概念。土地托管是农民(甲方)把自己的土地委托给别人(乙方,个人、企业或合作社,下同)管理服务,乙方(别人)为甲方(农民)提供一个、多个或全部生产环节的服务,土地的收成依然是甲方(农民)的,甲方支付劳务费或服务费给乙方。
土地托管更接近为一种农业服务方式。
二、土地托管的几种主要方式:
土地托管是甲乙双方的服务方式,因此只要双方认可的土地管理模式都可视为土地托管方式。土地托管,关键是要责权利平衡,便于衡量托管效果。
目前比较常见的土地托管方式主要有三种:
1、全程托管: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业合作社与成员怎么签订合同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业合作社与成员怎么签订合同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