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企业介绍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企业介绍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民合作社属于什么企业类型?
农民专业合作社既不同于企业法人、也不同于社会团体法人,而是一种全新的经济互助组织。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二条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简要的定义,农民专业合作社,是指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农场、合作社、农业公司有啥区别?
农场丶合作社、农业公司是三个不同概念的实体经济体。
农场主要以种殖业或养殖业为主,后续工作难以展开,合作社职能相对广泛,除了种殖养殖的生产职能之外,还可以延伸加工,流通丶服务、研发等业务,是地方政府比较支持的经营主体。而农业公司可以从事的业务最广,可以把农业丶商业结合形成一条完整的生产链丶利益是三个项中最高的、在一定程度上还能实现上市等,国家对这三个项目补偿不同。!
对从事种殖`养殖的小型经济农场补贴分3万到5万元,而国家给予合作社的补贴比较多,优惠政策包括水电丶税收、土地流转丶贷款丶购置农机、农资丶退耕还林补贴等,
一、农场是指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从事农业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生产经营,并以农业收入为家庭主要收入来源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场主是所有者、劳动者和经营者的统一体。 家庭农场区别于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的根本特征,进行专业化的商品生产,而非满足自身需求。农场与合作社的区别在于农场可以成为合作社的成员,合作社是农业家庭经营者(可以是家庭农场主、专业大户,也可以兼业农户)的联合。
二、合作社是国家新承认的一种经济组织,具体的称谓应该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申请需要有5个以上的发起人(80%以上是农民),没有最低资金限制,当然了,因为是新生事物,各个地方还有具体的规定,一般登记在工商部门,管理在农业部门。
三、公司的组织形式,以营利为目的的社团法人。在资本主义社会获得高度发展,我国在建国后对私营公司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国营工、商、建筑、运输等部门中实行独立经济核算的经营管理组织和某些城市中按行业划分的专业管理机构,也通称公司。
家庭农场适宜农业生产为主要收入来源的组织形式,目前我国的家庭农场主要以种养业为主,很难延伸产业链至农产品加工业以及前期的产品研发。
合作社从事的可以是生产、加工、流通、服务业务,甚至可以涉及到内部的金融业务,是一种侧重于***整合的组织形式,既可以从事农业生产,又可以进行生产前端的生产资料和产品研发以及生产环节之后的流通、加工等增加农业附加值的环节。
农业企业可以从事的环节更广泛,可以延伸到产业链的上下游,甚至打通全产业链。
家庭农场、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的区别
第二,家庭农场、合作社和农业企业有哪些政策支持?
家庭农场是2013年的一号文件中首次出现的,无论是政策的支持还是发展的指导都不完善。目前家庭农场的政策支持还只是地方财政的一些支持,国家还没有具体明确的支持政策。
合作社和农业企业获得的国家支持没有太大的区别,均可以去承担国家项目 。但是为了支持合作社的发展,国家项目对合作社的要求比企业的要求会稍低一些,农业企业一般成为龙头企业才会获得更多的支持。
第三,家庭农场、合作社和农业企业的发展前景
2013年提出,2014年发展,到了2015年,家庭农场迎来了快速发展的一年,国家相关支持政策也将相继出台。比如去年11月底[_a***_]发布的《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就指出,“现阶段,对土地经营规模相当于当地户均承包地面积10至15倍、务农收入相当于当地二三产业务工收入的,应当给予重点扶持”。这正是家庭农场的规模。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颁布施行已经多年,经过长时间的发展,我国合作社的注册数量已经达到100多万家,但是存在着很多运营不规范甚至是空壳合作社现象。所以,当前的主要任务是规范合作社的发展。2013年一号文件指出实行部门联合评定示范社机制,分级建立示范社名录,把示范社作为政策扶持重点。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企业介绍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企业介绍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