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供销合作社资产怎样盘活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供销合作社资产怎样盘活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村供销社房子归谁管?
农村供销社的资产,最初是由国家出资规划建设的,是改革开放以前,为方便广大群众生产生活,是大集体时代的产物。当时由于生产落后,物资匮乏。为统购统销,保障经济顺畅发展而国家设立的。
改革开放后,商品越来越丰富,由于市场主导了商品价格体系。统购统销失去了存在的意义。故供销社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但其资产仍属于国家的,任何个人都无权归为己有。也无权自行处置。
当时办社基本上都是由所在地无偿提供土地,房屋,还有个体商返自愿入股,还有所在地农村个人入股,都是2元至10元的股金。年终分红也只有几毛钱而已。农村供销社是这样成立起来的。到底归谁管,现在是说不清了。
过去的供销社是上世纪九十年代以前的为城乡居民生活用品而建设的国家统一商品配送销售部门。
在商品紧缺的年代确实为人们提供了方便,但是后来商品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极大的丰富了人们需求的商品,供销社不再适应社会发展的方向。供销社逐渐的退出了市场。当时建设的供销社房屋财产属于国家所有,所以自然归国家管理。具体到各地,就是国有资产管理局负责管理。
各地不一,应该归县(市)供销合作总社管(它囯有集体财产)就是处理要经过发改委审批公开拍卖。所得款项除去一部分税收,其余部份有所在全体供销社在册职工共享,一般购买下岗职工养老保险。
农村销售社房子应该都是国有资产,所见到的大部分目前由镇乡村地方政府岀和租,也有的已经拆了,在干别的用,这样情况五花八门,总的情况属镇乡村处理范围,不会有什么差错。
什么的实施,为促进乡村产业振兴?
乡村振兴其中之一就是要产业振兴,如何才能使产业得到振兴,我认为,一是要有村级产业规划,至少要有五年产业发展规划,走了规划就有了产业发展的蓝图;
二是要有龙头企业,以龙头企业作为带动力量,发展其他第三产业;
三是在有龙头企业发动的时候条件下,还需要大量的劳动力,这个劳动力必须是有文化、有一定技术特长的劳动力,也就是支撑乡村振兴的人才;
四是还要有一个健全的村级领导班子,来具体领导大家进行具体实施,防止跑偏。
农村种田老人逐年老去,成立农村合作社土地流转起来,规模化,机械化能行吗?
我觉得应看在哪些地方。如果土地平坦,适用机械化操作,成立农业合作社,把土地集中流转,种植经济作物,应是农村脱贫致富的门路,况且还可以获得国家补贴。但如果土地不平坦,机械化无法操作,人工成会很高,如果种植常规农作物,肯定会被市场无情打脸。但是,如果当地有优势***,比如一些地方土壤富含锌、硒,并且土地有机质较高,种植一些比如茶叶之类的经济作物,哪怕土地不平坦,也有开放潜力。
所以,一定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扬长避短,才能充分发挥土地优势,否则就会满怀信心开头,垂头丧气收场,任何产业,机遇与[_a***_]并存,做之前必须充分调研,不可逞一时之勇,当然,只要前期功课做好了,大可一搏,广阔天地,大有作为!
种地的老人逐渐老去一点都不***,种地没利润可算也是事实,可是以上回答问题的老师们却忽视了一个问题,现在的这些种地老人逐渐老去,可他们老了就有新的种地老人延续!因为现在打工的这一波过几年打工打不动了他们就再返回农村种地呀,所以就不用担心土地会没人耕种造成撩荒,因为撩荒土地是个别户或个别村(那是有特殊原因的),我也是农民,我没听说过哪个县或哪个乡镇村有大面积撩荒的土地。现在国家提倡土地流转,让有经济实力或有种植经验的人大面积承包,这是一件好事,确实能把这些留守的种地老人解脱出来或者能解决土地撩荒问题,可话又说回来了,那让他们去哪儿去干啥?种了大半辈子地了,说对土地有感情也不算太***,他们对这一亩三分地还真的难舍难离。这就是当前土地流转的主要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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