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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营企业是法律主体么?
从合营企业的性质来看,合营企业为非法人企业,可以成为法律关系的主体。
企业合营目前已成为我国经济生活中一种重要的经营组织形式。合营企业是介于联营企业和附属企业之间的企业形式,指按合同规定经营活动由投资双方或若干方共同控制的企业。虽然投资企业对合营企业具有控制权,但是它不属于投资企业的子公司。 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第31号—合营中权益的财务报告》中的规定:合营是指双方或若干方从事共同控制的某项经济活动的合同规定。合营企业的突出特点在于投资者与其他合营者对企业的共向控制,即投资各方均不能对被投资企业的财务和经营活动单独做出决策,必须由投资各方共同做出决策。 企业合营有不同的形式和结构,第31号国际会计准则《合营中权益的财务报告》将企业合营分为三大类型——共同控制经营、共同控制资产和共同控制实体。他们都具有合营的以下特点: (1)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营者都受到同一项合同规定的约束; (2)以合同规定确立共同控制。 这一特点保证了任何一个合营者都不处于单方面控制合营企业经营活动的地位。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包括哪些?
1,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包括:经济管理主体、经济活动主体、经济组织的内部机构在一定条件下也是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国家机关和国家作为整体除作为经济管理的主体外,在一定条件下也是经济活动关系的主体。
(1)、经济管理主体:主要是指国家经济管理机关。
(2)、经济活动主体:这类主体主要有,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农村承包经营户、个体工商户和公民个人。
2,经济法律关系的主体:亦称经济法的主体,是指在经济管理和协调过程中依法独立享受经济权利和承担经济义务的当事人。
享有经济权利的当事人称为权利主体,承担经济义务的当事人称为义务主体,它们是经济法律关系的第一要素。
什么是法律主体?
法律主体是指活跃在法律之中,享有权利、负有义务和承担责任的人。此处所说的“人”主要是指自然人。
在特定情况下,可以将法人等“人合组织”类推为法律主体。至于法律主体是否在享有权利的同时就应当承担义务或者责任,学术界有不同的看法。普遍的认识是,权利与义务具有一致性,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法律主体,也称法律关系主体,是指参加法律关系,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法律主体有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国家。
1、自然人包括:公民+外国人+无国籍人。自然人,是指具有生命的个体的人,即生物学上的人,是基于出生而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人
2、非法人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可分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合伙企业的财产是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合伙企业的债务,首先以合伙企业的财产承担责任,在合伙企业财产不足以承担责任时,由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非法人组织可以确定一人或者数人代表该组织从事民事活动。
3、国家:在国内,国家是国家财产所有权唯一和统一的主体;在国际法上,国家是国际法关系的主体。
4、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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