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土地合作社法律知识讲座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土地合作社法律知识讲座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什么是农民股份制土地合作社?
在不改变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按照股份制和合作制的基本原则,农民把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化为股权,委托合作社经营,按照股份从土地经营收益中获得一定比例分配的土地合作经营形式。形象地说就是:“土地变股权,农民当股东,有地不种地,收益靠分红。”
土地股份合作社成立的简要程序是:发起人向农林部门提出申请——农林部门审核批复——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主要有三种形式:一、单一以土地入股,入股土地原则上不作价,一般也称内股外租型改革;二、土地作价入股,参与经营开发;三、承包土地与社区集体资产统一入股或量化,实行股份化经营。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原则是:一、依法原则。以《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二、自愿原则。尊重农民意愿,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土地股份合作社组织机构主要为社员(代表)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董事会成员由入股社员或社员代表民主选举产生,合作社机构与村行政组织脱钩。
土地档案有法律效力吗?
有。档案的法律作用是指档案在解决争端、处理案件等活动中所发挥的证据作用。法律作用是档案凭证价值的重要体现。从档案的形成来看,它是当时、当地、当事人在业务活动中形成的原始记录,真实性、可靠性强,是令人信服的真凭实据。
1、土地证书
2、抵押双方的身份证明(***、组织机构代码证、企业营业执照、法人代表***等;委托代理人的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双方的***)
4、设定最高额抵押的,提供“最高额抵押合同”和“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的合同”或包含上述两份合同内容的一份合同文本。
5、土地权利人的同意抵押意见。(董事会、股东会同意抵押决议,共有人同意抵押意见)
6、土地登记申请表(国土局提供) 。
云南2021年农村土地流转有啥政策?
要求土地流转关系的时间在三年以上,若没有达到三年以上,是拿不到补偿的。
要求二:土地流转面积
土地流转面积在一千亩以上的,而土地股份合作社入股面积300亩以上,才能有机会得到国家补贴。
要求三:土地流转价格
土地流转价格不能低于农户常年直接经营纯收入或市、县规定基准价,同时要确保流转农户每年的收益有稳定增长。对流转期限在三年以上的规模流转,流转价格的确定应***取实物计价、货币兑现或根据项目盈利水平和物价上涨情况分年段确定增长幅度,以确保农民长远土地收益不降低。
要求四:具有一定规模
已取得工商部门营业执照,且具有一定的示范带动作用或规模、运作规范(有章程、股权证书、实行“保底分红”)的土地股份合作社或农场可以优先获得相应的补贴扶持。
要求五:具有法律效益
[_a***_]土地承包政策法律,土地流转操作规范,已经签署了正规的土地流转合同,合同手续完备。
怎样以村委会名义成立合作社?
答复如下:
一、土地管理法规定,我国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城市市区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土地,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除外),个人和单位可以依法获得土地使用权,
二、在农民集体土地的问题上,若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三、涉及农民集体土地的合同,是以村委会名义签还是以经济合作社名义签,需要看土地在农村集体内部的归属,归属于谁,就由谁签。
四、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土地合作社法律知识讲座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土地合作社法律知识讲座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