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律与政策概述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律与政策概述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业法律法规的基本条件
以下是我的回答,农业法律法规的基本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确立农村土地权利体系。明确土地所有权、承包权和经营权三权的分置,以及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户承包权和其他主体的经营权等四权的关系。
保障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合法权利。在保持家庭经营基础上,支持种田能手、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的发展,对农业产前、产中、产后服务领域给予政策扶持。
保护农民土地财产权利。完善征地补偿制度,健全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推进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利。
强化农业法律法规的执行和监督。加大对农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农业执法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加强农业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完善农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
总的来说,农业法律法规的基本条件应涵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合法权利保障、农民土地财产权利保护、确立农村土地权利体系、农业法律监督和执法等方面的内容。
合作社章程怎样写?
合作社章程是合作社在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规定的框架内,由本社的全体成员根据本社的特点和发展目标制定的,并由全体成员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制定章程是合作社设立的必要条件和必经程序之一。章程必须经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才能形成。章程应当***用书面形式,全体设立人在章程上签名或盖章。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二条规定,合作社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名称和住所。
(2)业务范围。
(3)成员资格及入社、退社和除名。
(4)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5)组织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任期、议事规则。
(8)章程修改程序。
对损害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利益的违法行为如何处置?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损害合作社及其成员利益的违法行为包括:
①侵占、挪用、截留、私分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财产;
③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摊派;
④强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接受有偿服务。对于有以上任何一种损害合作社及其成员利益的违法行为,造成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损失的,都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法律认可的民事主体,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如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可以依法通过诉讼和仲裁的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损害合作社及其成员利益的违法行为包括:
①侵占、挪用、截留、私分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财产;
②非法干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生产经营活动;
③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摊派;
④强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接受有偿服务。
对于有以上任何一种损害合作社及其成员利益的违法行为,造成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损失的,都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法律认可的民事主体,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如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可以依法通过诉讼和仲裁的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什么区别?
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业龙头企业的区别:
一是所有权形式不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体是成员,合作社是成员的***,因而具有人合性的特征,体现以人为本的宗旨,劳动在组织中占主导地位;农业龙头企业是资本的联合,因而具有典型的资合性,体现以资为本的原则,遵循资本控制的原则,资本在组织中居于主导地位。
二是宗旨不同。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成员不以营利为目的,对外经营也是为了成员的利益;农业龙头企业以谋求资本利润最大化为宗旨,并将获取的利润按股分配给股东。
三是管理方式不同。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成员民主控制,合作社的控制权按人头计算,不论每一个成员拥有多少股份,都拥有一票权利;企业实行以出资额或持股额为唯一的标准的决策管理体制,股东的公司管理控制权和利润的索取权,取决于其持股额的多少。
四是收益分配不同。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与成员的交易量或惠顾额进行盈余返还;企业是“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律与政策概述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律与政策概述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