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供销合作社历史演变图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供销合作社历史演变图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供销社起源?
供销总社起源在计划经济时代,1950年7月设立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统一领导管理全国的合作事业。1954年第一届社员大会改名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全国从上到下的供销合作社系统形成,现在以此作为其正式成立的时间点。
初期的快速发展之后,供销总社经历了组织体制上与商业部的两分两合,所有制上时而集体、时而全民,直至1***5年第二次恢复后,作为政府一个部门存在,冠名“中华人民共和国供销合作总社”。1982年开始,供销合作社进行了“官办”改民办、回归合作经济组织的体制改革。1995年,中央决定恢复成立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恢复独立的系统。
1952年供销合作社是什么?
***中央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指出,农业生产互助合作农业供销合作 和农业合作化的三种形式 .
我国一九五二年六月十二日所有的镇供销合作社成立肖合作社改为镇肖,合作社,十月,合作社在矮寨成立至此全国五 五销合作社入社社员216227 人,资金124万人民币,年收购总额为183123万元。1513414万元
最早的供销社是什么时候成立的?
1954年,当时的政务院财政经济委员会根据国营商业同合作社实行城乡分工的原则,决定将城市消费合作社划归国营商业领导,手工业生产合作社成立手工业合作社联合社,将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更名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社总社
供销社哪一年改制的?
2015年4月2日,中国***网公布《***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
该《决定》分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总体要求;拓展供销合作社经营服务领域,更好履行为农服务职责;推进供销合作社基层社改造,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创新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治理机制,增强服务“三农”的综合实力;加强对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领导5部分19条。
为什么供销社还存在?
空话不多说,供销社还存在的作用是:一,社有资产管理,按照供销社章程,县级以上供销社下属企业的资产归同级供销社管理,一般情况下县供销社下属公司有:农业生产资料公司,棉麻公司,土产公司,日用杂品公司,废旧物资回收公司,有的地方还有茶叶,农贸公司等,这些公司资产归县社管理,有的地区房产证署名也是县社,公司只有使用权。
二,处理遗留问题,虽然说大多数供销社企业己经关停并转,职工身份没有转变,如承包人,承包人所带的原正式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组织关系,都保留在原单位。所以一个公司牌子照挂,主要任务是上传下达,领导班子财务人员照样上班,收房租,收靠挂费。
三,兴办新企业,利用仓库旧址,办市场,比如南阳的陶瓷市场是原日杂公司仓库,土产公司仓库办建材装饰市场,农资市场,[_a***_]市场,水果市场等等。
值得重视问题:将来供销社下属企业的职工退休完了,遗留问题不存在了,“社有资产”归属?流向?
为什么供销社还存在?
上世纪末本世纪初,未改制前,地方经济主要靠“粮食局、供销社、商业局”三大主管单位,应该说“粮供商”占比三分天下;改制以后,将粮供商基层职工“一刀切”,企业破产倒闭,职工买断下岗;国家仍然保留粮食、供销社、商业局机关人员;并且纳入公务员事业编体系,没有了职工,这些局机关仍然对市场有监管作用;粮食系统也要监督粮食收购、储存、保管,只不过这些单位是“股份制有限公司”,人员编制不属于粮食局主管;供销社也是监管供销生产物资、农资生产资料,这是主营业务都有“股份制有限公司”经营,人员编制也不属于供销系统,商业局同样如此,应该说是“清水衙门”,动动嘴跑跑腿;起不了关键作用,但是国家地方遇到突发大事和自然灾害,仍然对物资供应起到调配职能;除粮食国家储备粮库有***院直管外,省级、市县级粮食储备粮仍然有“股份制有限公司”代收代管,这些人员,绝大多数都是“买断工龄”后,返聘入股的“再就业”下岗工人;其人事编制不属于粮食局管理,属于“股份制”员工。
供销社有一批职工,在2004年还没有来得及改制,国家紧急叫停“买断工龄”下岗,并定性“买断工龄”行为是违法,这批人就没有参加“买断工龄”下岗,而是按“内部内退”处理;供销社利用原有的固定资产,(门面、商业大厦办公楼)进行社会出租费,来解决内退人员生活费,每月扣除养老缴费,大约领取几百元生活费;养老保险公司缴纳,个人扣8℅;到龄办理退休手续。(我地供销大厦几百号员工,就是这种情况)
这就是***仍然保留“粮食局、供销社、商业局”机关的原因;一个局的事业在编人员不超过10人,以前我们一个县粮食系统在职职工,工业、商业和基层粮站,有几千职工(含新办集体知青待业),这几千多少,后来都下岗成了“灵活就业”人员,自谋生路。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供销合作社历史演变图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供销合作社历史演变图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