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法律用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法律用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农村合作社证有哪些用处?
作用:
1、持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权,并取得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核发的股权证书的股权人,为本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以后可以参与村里的分红。
2、有转让变卖的权利。农村股权依据法律相关规定,可以转让变卖,但不得退股提现。
3、享受集体利益。农村股权证是以合法土地使用权参股而获得相应股权的证书,不同于承包地,股权可以继承、转让和赠与,确保村民权益能够永久传承下去。
对损害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利益的违法行为如何处置?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损害合作社及其成员利益的违法行为包括:
①侵占、挪用、截留、私分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财产;
③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摊派;
④强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接受有偿服务。
对于有以上任何一种损害合作社及其成员利益的违法行为,造成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损失的,都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法律认可的民事主体,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如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可以依法通过诉讼和仲裁的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损害合作社及其成员利益的违法行为包括:
①侵占、挪用、截留、私分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财产;
②非法干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生产经营活动;
③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摊派;
④强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接受有偿服务。对于有以上任何一种损害合作社及其成员利益的违法行为,造成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损失的,都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法律认可的民事主体,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如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可以依法通过诉讼和仲裁的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如何看待农村种植专业的合作社?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国家对农村生产经营模式的一种组织化形式,请大家不要狭义理解。市场经济下单独的个体是不适应大市场的,只有农村分层次组织化,才可以适应市场化形式。
我们再回来说说专业合作社,合作社单存搞种植也是难以生存,主要矛盾是资金、供销、管理和分配矛盾会先后出现,制约合作社难以持续经营。
要想合作社持续稳固发展,就要从四个方面入手,一是资金,搞社员内部互助;二是生产,将有一定***和技术能力的人组合到一起;三是消费,将社员的生活用品和消费纳入合作社统一采购供应;四是联合,将各合作社和经营体联合。处理好这四个方面问题,你的专业合作社才可以持续经营壮大,给社员带来效益,否则,很难成功。
不成熟经验,请斟酌验行!
谢谢邀请!就中国农村而言农村种植合作社的发展,是很不错的农业发展方式。中国农业一直以来就属于小农经济,效率低,农村种植合作社的蓬勃发展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效率,提高农产品附加值,还有很多其他的好处。
当前国家推出一系列的农业扶持政策和农业发展的优惠补贴,给中国的农业发展提供了新动力,也让很多愿意发展农业事业的公司和个人有了更大的热情。在这个过程中,也有想利用这次农业发展风口,不好好做事搞小动作的人,也有只为补贴优惠而做事的人。
但是发展趋势和方向是基本定型,最终能够有长远发展的和能够生存下来并且做的出色的,是哪些一开始就真正忠心也农业事业的公司和个人,不忘初心方得始终。
所以不要羡慕那些只为补贴暂时获利的人,坚持自己的发展,多学习多研究,好好利用政策提供的各种有利条件,好好利用互联网+的流量风口。一定要要有自己的特色,拓展渠道,建立品牌,让自己的农产品有更高的附加值,产生更高的经济效益。
点击关注酷哥去赶海,很高兴和大家一起讨论农业问题。
回答这个问题之前,我们要知道目前中国农业的局限性,目前中国农业的主要局限性是小农经济,形成不了规模。那么合作社在其中起到的作用有:
1,实现一村一品的农产品品牌。参考国内种植瓜果类最发达的山东寿光,都是***用合作社的模式在运行。一整个村种植一种作物,蔬菜***购商到别的地方买不到,或者买不到这么大量的。那么合作社就有权利和***购商去谈价格,维护大家的利益。
2,统一管理,形成品牌。目前国内受小农经济影响,最大的问题是形成不了品牌,只有统一管理,统一科学的用药,用肥,***收。农产品才能标准化,才能形成品牌,参考澳大利亚的猕猴桃,一年200多亿美元,如何做到?就是公司+农户+销售,形成品牌,然后供应到全世界。
3,方便于管理,无论从政府角度,还是企业角度,还是农户,合作社都很有必要。[_a***_]家家户户一亩三分地,中国可能20年后还吃不到安全的食品,为什么?监管太难了。你用你的农药,我用我的肥料,不形成科学种植和科学管理。浪费肥料,农药不说,还污染环境。而合作社有***扶持,由企业统一管理,规范运营,才能把农业做好。
4,利于金融的扶持。一家一户,你有钱买冷库吗?你有钱买冷藏车吗?你有销售渠道吗?都没有,那么只能受苦受累,最后还不挣钱。
但是合作社可以解决,***出钱,大家共用冷库,运输车,有销售渠道。
农村种植专业合作社没有什么意义,现在多入牛毛,每个村都有很多,大部分并没有什么作为,只是弄个证书,他们的目的是想获得国家补贴,我曾经说过,你什么都不干国家就能给你补贴吗?心态有问题,就是贪婪。
真不知道是谁说的,只要有执照国家就有补贴,我就有执照,从来没有见过补贴,我们当地乡***还稀里糊涂叫我刻公章,包村干部说到时候给点东西,什么都没有看到就是忽悠,所谓补贴大家要明白,必须你得有项目或者种植几百亩农作物,无缘无故的能给你补贴吗?
大多数农村种植专业合作社就是奔着补贴来的,所以现在农村的合作社就像雨后春笋,遍地开花,养猪场也挂某某专业合作社,放***的也是合作社,反正到处都是,现在的合作社成了招牌。
农村真正做好三农的基本没有,那些土地承包大户基本赔的差不多了,我们当地一个在天津搞工程的回家包地,100多亩已经投入100多万了,一分钱的利益没见,去年种的核桃今年砍了五亩,因为承包费的问题,根本没有利润。
农村很多办种植合作社的就是玩玩,感觉新鲜,他们绝对不会做三农,他们早就厌倦了农村的生活,根本无心搞三农,未来农村种植合作社必须有***牵头,做好积极引导,才有出路,单纯的靠个人单打独斗只能是一盘散沙。
谢谢邀请
根据当前世界经济危机大潮不退与我国农产品生产过剩、滞销问题分析,当前世界工农业物质生产过剩、滞销的大格局已经形成,而这种生产过剩危机问题只有通过社会主义工农业“跨界联合”的形式、模式才能解决(我在《在农业领域如何利用跨界思维?有案例吗?》与《农村统一合作社有可能吗?》问答中有这方面的解答)。因此,经营农业合作社需防御农产品滞销问题。
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有什么区别?
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农业龙头企业的区别:
一是所有权形式不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主体是成员,合作社是成员的***,因而具有人合性的特征,体现以人为本的宗旨,劳动在组织中占主导地位;农业龙头企业是资本的联合,因而具有典型的资合性,体现以资为本的原则,遵循资本控制的原则,资本在组织中居于主导地位。
二是宗旨不同。农民专业合作社对成员不以营利为目的,对外经营也是为了成员的利益;农业龙头企业以谋求资本利润最大化为宗旨,并将获取的利润按股分配给股东。
三是管理方式不同。农民专业合作社实行成员民主控制,合作社的控制权按人头计算,不论每一个成员拥有多少股份,都拥有一票权利;企业实行以出资额或持股额为唯一的标准的决策管理体制,股东的公司管理控制权和利润的索取权,取决于其持股额的多少。
四是收益分配不同。农民专业合作社按照与成员的交易量或惠顾额进行盈余返还;企业是“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1、什么是农民专业合作社 答:农民专业合作社是由80%农民参加;农民占主导地位,其余非农民成员不超过成员总数20%,提供农业生产资料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储藏,以及与农业生产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的互助经济组织。
2、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公司的区别 答:农民专业合作社体现在成员众多,每个成员出资额较少,对成员资格有限制,是一个互助性经济组织。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3、农民专业合作社与公司的相同处 答: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可以叫作农民公司),其法律更给于特别保护例如;专章规定法律扶持政策,国家通过财政直接补助,税收减免等优惠,和金融、科技人才的扶持,及产业政策引导,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相同处是降低了投资者风险,承担都是以出资额为限的有限责任公司。
4、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公司加农户经营模式的区别 答、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民为主体,占领但地位,其经营的对象主要是成员所承包经营的农产品,形成规模化经营,在加工,长途运输、储藏、以城市销售增加竞争力,提高抗风险能力,从而提高农民的收入,农民收入的高低取决国内、国际经济市场农产品价格。 公司加农户的经营模式是公司占主导地位,根据公司的需要公司确定农产品的价格,农民的收入高低建立在一个公司的经营好坏上,公司赔钱了,农民利益怎么保护。
农村合作社是农民自愿联合的,是一种农业合作化运动。农村合作社产生于上世纪,它是为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改造,在自然乡村范围内,由将其各自所有的生产资料(土地、较大型农具、耕畜)投入集体所有,由农民进行集体劳动,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农业社会主义经济组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既不同于企业法人,又不同于社会团体,也不同于行政机关,自有其独特的政治性质和法律性质。
农机合作社也叫农机专业合作社。农机专业合作社是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依法成立的以农机服务为主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服务成员为宗旨,遵循着“入社自愿、退社自由”的原则为合作社成员和其他个人或团体提供服务的组织。
种植合作社补贴政策?
一、优惠类政策
1.税收优惠;2.用水用电优惠
二、补贴类政策
土地流转补贴、贷款补贴、购农机补贴、种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生猪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农业保险补贴、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退耕还林补贴、草原生态保护补助等。
三、涉农项目扶持类政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 第十条 国家通过财政支持、税收优惠和金融、科技、人才的扶持以及产业政策引导等措施,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
国家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帮助和服务。
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事业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和奖励
在流转土地种植,可以享受给予经营业主和流出户一次性奖励每亩不等额的补贴,在税收方面享受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在规模化生猪、蔬菜等生产的用水、用电与农业同价产用电价格从低执行的政策。
1.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2.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3.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_a1***_]、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法律用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法律用吗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