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案例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案例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合作社涉嫌吸收公众存款老板跎跑路,代办员被拘,能判刑吗?
合作社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代办员应属于从犯,应从轻处罚,结合案件具体情节轻重,即使判刑也不会太重。 《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合作社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代办员应属于从犯,应从轻处罚,结合案件具体情节轻重,即使判刑也不会太重。 《刑法》 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对损害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利益的违法行为如何处置?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损害合作社及其成员利益的违法行为包括:
①侵占、挪用、截留、私分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财产;
③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摊派;
④强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接受有偿服务。对于有以上任何一种损害合作社及其成员利益的违法行为,造成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损失的,都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法律认可的民事主体,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如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可以依法通过诉讼和仲裁的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损害合作社及其成员利益的违法行为包括:
①侵占、挪用、截留、私分或者以其他方式侵犯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合法财产;
②非法干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的生产经营活动;
③向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摊派;
④强迫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成员接受有偿服务。
对于有以上任何一种损害合作社及其成员利益的违法行为,造成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损失的,都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法律认可的民事主体,在日常生产经营活动中,如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可以依法通过诉讼和仲裁的途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侵占合作社的钱违反什么纪律?
侵占合作社财产的行为,指的是本社管理或从业人员及其他当事人,以及合作社以外的有关人员通过各种不正当手段,侵犯占有合作社合法财产的行为。
合作社财产,是成员通过出资、经营以及其他合法途径积累起来的财产,是合作社正常开展业务,更好地为成员提供服务的财产基础,也是全体成员共同利益的体现。对于这种行为必须严格予以制止并依法追究责任。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案例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案例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