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作社租赁打捆机合同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合作社租赁打捆机合同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村干部把村里花岗岩石山一次性卖50万元价格合理吗?
村干部把村里花岗岩山一次性卖50万元价格合理吗?
题主这个问题没说清楚,究竟是“一次性卖50万元”还是“一次性卖断50万元”?***如是一次性卖50万元的话,那这个合同还有得扯。***如这个合同是一次性卖断的话,那村里就亏大了。
第二、题主对这个花岗岩山的地理位置和储藏量没讲清楚。花岗岩山能不能开***,能开***多少年?回答者一概不知。按常理讲,村干部无权卖山场所有权,开***权也只能在有限的年限内,不能搞一次性卖断。
第三、此山的山权完全是村集体的吗?还是与所在组及村民是否有瓜葛?开***经营者是否还要跟所在组及村民交钱?这些均涉及到“50万元”价格是否合理。
第四、开***价格只能按每年计算,你开***一年交村多少钱,你不开***了就停交了。按一般情况来讲,石材开***行业,是一个利润较高的行业。
综上的判断与分析,村干部把村里花岗岩山一次性卖50万元的价格是否合理?我相信题主应该是很清楚了。
村干部在做这个决定时,是否召开过村民会议或是村民代表会议,进行开会研究讨论过这项问题,如果讨论过这个议程,有多数成员同意的情况下,做出的决定那是合情合理的,并且是行之有效的,会议进程有会议记录,代表签字才行,重要的村内事情都必须有本村内的村民代表开会公开的讨论议程多数同意后方能做出决定,也是合理的
村委会的行事规侧是按照《村民组织法》服务于当地农民的基层组织,照章办事都是行之有效的,
如果村委会把花岗岩山卖掉没有通过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是村委会私***卖的,不管他卖了多少钱所签定的合同都是非法无效的,本村村民有权向人民***审诉撤销这不合理的卖买协议合同。这是本人对此事的观点欢迎评论🙏。
农村如何解决满地秸秆?
河南地处平原是有名的产粮大省,玉米和小麦是河南主要的两种农作物。问题中提到的秸秆就是指玉米的枝干。今天跟大家分享一下我家的秸秆06年以前的处理方式和现在的处理方式。
06年以前
那时候的生活还是比较苦的,作为农村人其实并不会说大面积的去焚烧秸秆。因为穷所以说秸秆也会拉回家堆起来。这些拉回家的秸秆主要有两方面的作用。
1、烧火做饭
可能有人会不理解那时候已经有煤气了为什么不用?可以明确地告诉你:用不起。如果你说为什么不用煤球呢?也可以告诉你:不舍的用。不仅仅是秸秆拉回家,就连玉米棒也是烧火做饭的主力
2、烤火
在农村的冬天傍晚吃过饭以后闲来无事都会街坊邻居在一起用秸秆生一个大火堆来取暖。那时候有火堆人就会越来越多,街坊邻居烤着火聊着天,等到火灭了再回家睡觉。
现在的处理方式
现在生产力发达了其实焚烧秸秆的人并不太多,如果他选择焚烧的话就是一是他家的确穷二是当地发展跟不上没有有效的推行处理秸秆的方式。为什么这么说呢?
现在很多人已经不用自己处理了掰玉米之后就会选择找“挠子”(一种农用机械直接将秸秆打碎)这样花点钱就可以处理掉秸秆,直接埋在地里当肥料实现秸秆还田。
秸秆造纸在理论上可行但是还是没有普及,毕竟造纸场也不会零散收购。
随着现在城乡结合的迅速发展,同时绿色环保也是重中之重,在某部分人的提倡下将农村秸秆还田作为一项硬性规定来执行,当然了我们老百姓也确实是贯彻的进行实施了。经过了在农村几年的逐步实施虽然秸秆还田慢慢被农民接受,不过在接受过程中我们也发现了很多秸秆还田的弊端,当然最奇怪的是,要面对这些“前赴后继”的问题时,提倡秸秆还田的那部分人却哑然无声闭口不谈。
流芳觉得大可不必这样子,我们农村人还都是很讲道理明白事理的,你们让怎么做就怎么做。关键是现在面对农村秸秆存在的这么多问题,应该拿出你们专业的头脑,给予完美解决不就完事了吗?为什么你们要选择不说话……
面对农村的土地,那都是我们农民养活一家子人的基础,秸秆还田减少焚烧的污染以及还田后增加土壤的肥料应该是最重要的。当时说了还田会减少污染,不过秸秆在粉碎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粉尘,漂浮在空气中,随着风力传播,如果在晴朗干燥的天气,这种情况更为严重,会造成另外一种污染。
秸秆中确实含有很多有机质,可以增加土壤的养分,但这个的前提是“秸秆腐烂后”,这是个过程,但在秸秆腐烂之前我们农民还有其他要面对的诸多问题。
我们常见的秸秆中,尤其是玉米杆中是含有大量的幼虫卵和带菌体,粉碎过程中很难清除,被埋入土壤后能很快成长,成为病虫害的一种隐患,这些年病虫害的加重可能也有这方面的因素。
还田后会被翻到土壤下面,虽然“专家”说的秸秆粉碎程度要都是三厘米以下,但是农民在现实操作中是根本无法达到这个粉碎标准的,被埋入土壤后会有很大的空隙存在,就使得下一茬的种子出现空置、接触不到土壤等情况,必须立即灌溉,使***和土壤尽快接触,否则,一旦出现干旱天气,就会出现“死种”现象。这样做只会加大种植栽培成本。
我是农民,我在附近承包了近300亩农田,秋粮刚收完村委就通知我田里桔杆不准焚烧。我问他们那怎么办?他们的回答很干脆:“这个我们不管,反正不准烧。如果你坚持烧,第一罚款,第二拘留,第三取消承包资格。”对于这样的观点我真的弄不明白,罚款拘留应该是执法部门才有权行使的,不是每个人都可以随便实施的。再说了罚款拘留应该是公民违反了国家某项法律法规才可以适用的,怎么可以由随便的人随便说随便做呢。别外取消承包资格也并不是他们说了算啊,得按合同条款办呀。希望国家赶快出台“桔杆焚烧法”吧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作社租赁打捆机合同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作社租赁打捆机合同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