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老爸讲供销合作社的话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老爸讲供销合作社的话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小时候过年拿鞭炮干过什么事情?
小时候也是很调皮了,老家都是砖头盖的房子,有缝隙就吧小鞭炮放***去,点一根香,吧鞭炮点着就跑,一边捂着耳朵,由于拿着香可没少烧头发。
还有那种小鞭炮,点了扔在小朋友旁边吓人,吧小朋友吓的乱哭,我回家还要挨顿批。
最造作的一次就是在灶台有个盆(农村和面盆,瓷的)吧一个大鞭炮压在下面,点了没来得及跑,炸了!过了一会满脸小红点……一个多星期才好。
小时候最喜欢过年放炮,最喜欢的就是拿着去炸鱼,用双响炮,在岸上对着水里点燃,靠第一响的充力直接冲到水中,然后在水里炸开,有时间真能炸到鱼,想想就开心,满满的回忆。
印象最深的应该就是在去上晚自习的路上,把鞭炮的引信和“香”绑在一起,然后把“点燃”,就像现在的定时***,只是没有准确的引爆时间,我记的我的这种恶作剧当时吓坏了很多过路的人。
小时候是真的淘气,现在想想倒觉得很怀念那时候的时光。我小时候在农村长大,那时候,大人在小年前才把鞭炮买回来,买早了,就被我们放了!小年时,放一挂。其余的,要等到腊月二十八、九才能放。不过心里还是痒痒的,趁大人不注意,偷偷地用剪子剪断一截,然后再缠好,生怕大人发现。那时的小鞭五颜六色,不象现在颜色这么单一。一挂小鞭上,有红的、绿的、粉的、还有黄的,做工精细,放起来爱响。那时候的小伙伴,谁兜里要有几个小鞭,那绝对牛!身边立马围了好几个小伙伴。“给我一个呗”!大家都求着有小鞭的同伴。由于老爸在供销合作社上班的缘故,我的小鞭比别的小伙伴多,我那时是绝对的大哥大,身边有好几个发小。我一个人给几个,他们开心得不得了。小河子是我的邻居,我给了他一小挂小鞭,哪知道他点着了随手扔进旁边的牛圈里,把牛吓“毛”了,牛冲出来差点顶到人,现在想想真的危险!这还不是主要的,居然牛圈里面的草冒烟了,这下可把几个小孩吓坏了,还是小军厉害,上去跺几下脚,再整来雪压在上面,继续用脚踩,总算没让火着起来。然后,哥几个就去找牛去啦!
有条友认识这东西吗?这是我已故父亲留下的遗物?
曾经听老辈人讲过,解放后,国家为了发展经济,组织了农村合作供销社,农村信用社,让每家每户认购,钱是从集体卖粮的每个家庭的年终分红里扣除,面值很小,只有不等的几块钱。最早前每到年关都有分红,因为数额太过微小,后来变成几年一次分红,后来改革开放后,合作供销社逐渐消退,这些只能成为老人们茶余饭后的谈资了。
供销合作社社员证,这是你们那里的情况,而且是83年的,就不清楚了。农村信用合作社证这个很清楚。信用合作社是真正农村农民参股的银行,改革开放前,农村乡镇只有这个银行叫农村信用合作社。你家当年参股2份,每份3元。开始年终是有分红的,一般都用物质代替,比如:一个股份给一块肥皂或一包火柴做红利,各地沒统一。后來红利逐步消失,再后來因坏帐,呆帐太多,(社队企业贷款,支农***,困难户***等)也沒清算就改为农商银行了。
根据证上的时间是83年的,这是供销社的股金证,以前的供销合作社,已退出历史舞台了,现在的农村信用社,已改成了农商银行,就是以前的供销合作社,这股金证可以收藏,但兑换也换不了多少钱,以前的供销社,公社,生产队,食品公司,粮油公司,外贸局,粮所,这些单位,随着改革开放到现在已经渐渐的消声匿迹了,这些单位退出时代历史舞了。
农村供销社房子归谁管?
虽然供销社倒闭了,但房产仍然属于集体资产,不属于任何个人,任何人不得随意处置、侵占,或者变卖。资产处置或者盘活,必须依照法律规定,否则就是违法侵占,承担法律责任
过去的供销社是上世纪九十年代以前的为城乡居民生活用品而建设的国家统一商品配送销售部门。
在商品紧缺的年代确实为人们提供了方便,但是后来商品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极大的丰富了人们需求的商品,供销社不再适应社会发展的方向。供销社逐渐的退出了市场。当时建设的供销社房屋财产属于国家所有,所以自然归国家管理。具体到各地,就是国有资产管理局负责管理。
农村销售社房子应该都是国有资产,所见到的大部分目前由镇乡村地方政府岀和租,也有的已经拆了,在干别的用,这样情况五花八门,总的情况属镇乡村处理范围,不会有什么差错。
当时办社基本上都是由所在地无偿提供土地,房屋,还有个体商返自愿入股,还有所在地农村个人入股,都是2元至10元的股金。年终分红也只有几毛钱而已。农村供销社是这样成立起来的。到底归谁管,现在是说不清了。
一般情况下原来供销社的房子地皮都是由最后一批供销社一把手管理,年年征收房子使用人的租金不说,更重要的是供销社的方方面面花花草草俨然成了他的私有财产,也正验证了“当官都比社员强”这句顺口溜。
靳东出生在山东什么地方?
1***6年出生于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鸡黍镇农村,父亲在当地的供销合作社上班,母亲从事普通工作。
靳东上面有个姐姐,下面有个妹妹。靳家父母性格迥异,在一起为琐事争吵不休,分开了又疯狂思念对方。一家人的心情经常在波峰浪谷中起起伏伏。
靳东,1***6年12月22日出生于山东省济宁市金乡县鸡黍镇。
2003年毕业于中央戏剧学院。国家一级演员,[_a***_]电视艺术家协会演员工作委员会副会长,中国文联第十一届全国委员会委员。1993年,参演首部电视剧《东方商人》进入演艺圈。1999年,考入中央戏剧学院表演系音乐剧本科班。
农业合作社还有发展前途吗?谁来接替农村集体化农业?人工费用会不会再次落空?
合作社是土改以后成立的,性质是集体。合作社作为收购农产品、销售各种商品的流通渠道;后来改称为供销合作社。
合作社一直到大集体解散大锅饭结束。给农村三辈人留下穷苦而又美好的记忆!
这种合作社,大家别忘了:是计划经济时代吃不饱饭的产物,已经取消四十年了。近两年又兴起农业合作社,老农民一看到牌子就头疼!能不头疼吗?那种刻骨铭心的记忆弄得农民们相互打听:哎!是不是地还收回去,全村男女老女一块干活挣工分呀?!
恕我直言,确实有这种消息。重拾计划经济是搞***,是违反科学发展规律的,啥年代了还这样搞!果其不然,供销合作社刚开始就胎死腹中。只有被扶植的种地大户,挂上个某某某农业合作社的牌子。大户们一边承包着土地,一边享受着补助。
至于有沒有发展前途?农民还看不见。事情常常是这样的:一念之差,或能成功,或能失败。
若不是国营大农场,或国营农业集团军,其它一切什么合作社均不可靠!
农业必须实行国有集团化耕作!
用现代科技力量,进行现代化管理,现代化耕作,一切电控化生产,车间大蓬种植,减低劳动强度!科学种田,提高单产收益!扭转亏损,增产,增收!
建立严格的科学管制度,用资本家的管手段,用公有制的分配制度,
使农民真正成为农场的主人!
分粮,分红,没有不成功的!
农业集团军,必须将余粮平价卖给城里的市民,或自己在城里办国营平价粮店,亏本部份由国家补贴!
如中石油,为何中石油可以年年亏本,年年领国家补贴???
粮食此石油更加重要……!!!
只有这样,粮食安全才掌握在国家手中!!!
合久必分,分久必合。这就是历史发展规律,当前的农业就到集体合作的时候了,现在国民经济已经搞上去了,当时土地下户只是社会级段的过度时期,现在急需走集体化道路,如果还继续实行土地承包,必将限制农业的发展,我国是一个以农业为基础大国,必须把农业搞好,重视农业发展农业,我们的国家才会更加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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