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股份专业合作社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农民股份专业合作社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什么叫农村经济合作股?
农村股份经济合作股是区别于一般农民合作社的农村集体资产经济组织。
它是由行政主导推动具有天然合法性的农民合作组织,社员由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村民构成,“身份入社,限制退出”,以促进集体经济发展、保障社员利益为主要职能。
1、从外部组织保障上来看,地方政府是领导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的责任主体。作为重要责任主体的县级相关部门分工合作。由农业主管部门牵头,提供指导合作社业务的专业性服务。乡镇党委***负责指导、监督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运作过程,将推进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纳入乡镇党委***中心工作,强化知识宣传、业绩考核,确保股份经济合作社规范有效运行。各村是领导股份经济合作社发展的实施主体,村党委、村民委员会与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形成“三位一体”的治理架构。
2、从内部组织结构上来看,农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因兼容股份制与合作制,具备股份合作企业的基本特征。
3、从成员构成来看,村集体经济组织将集体资产以多种量化形式分配给原成员,成员凭借股份成为改制后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股东,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监事会这三个相互支持又制衡的组织机构,***取“人资合一”原则分配合作社治理权,保障合作社公平运行。
农村股份制改革,即以原村级集体经济为母体,借鉴股份制的产权组织形式、经营方式和分配方式,在坚持集体资产明晰且不可分割的前提下,将村集体资产的所有权和分配权分离,让全体社员股东享有决策权、监督权和分配权,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农村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建立程序是怎样的?
在不改变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前提下,按照股份制和合作制的基本原则,农民把土地承包经营权转化为股权,委托合作社经营,按照股份从土地经营收益中获得一定比例分配的土地合作经营形式。
形象地说就是:“土地变股权,农民当股东,有地不种地,收益靠分红。”
土地股份合作社成立的简要程序是:发起人向农林部门提出申请——农林部门审核批复——成立。土地股份合作社主要有三种形式:
一、单一以土地入股,入股土地原则上不作价,一般也称内股外租型改革;
二、土地作价入股,参与经营开发;
三、承包土地与社区集体资产统一入股或量化,实行股份化经营。土地股份合作社的原则是:
一、依法原则。
以《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性质;
二、自愿原则。
尊重农民意愿,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农民专业合作社属于什么企业性质?
农民专业合作社既不同于企业法人、也不同于社会团体法人,而是一种全新的经济组织形态。我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的第一章总则第二条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简要的定义,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方面,从概念上规定合作社的定义,即“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同类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者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的提供者、利用者,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另一方面,从服务对象上规定了合作社的定义,即“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其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通过提供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来实现成员互助目的的组织。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股份专业合作社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股份专业合作社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