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会文件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会文件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一个人可以办几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董事长?
一个人能发起成立多少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并且担任理事长,目前国家没有什么规定。
为了集中精力把自己所从事主业方面的合作社办好,一个人可以发起设立几个合作社,但最好只在自己从事的主业或最擅长生产经营的合作社担任理事长,不要担任多家的理事长。以集中精力和技术把自己最擅长,自己的从事的主要项目做好、做大、做强。
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有什么权利?
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享有以下权利:
(1)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按照章程规定对本社实行民主管理。
参加成员大会。这是成员的一项基本权利。成员大会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每个成员都有权参加成员大会,决定合作社的重大问题,任何人不得限制或剥夺。
行使表决权,实行民主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全体成员的合作社,成员大会是成员行使权利的机构。作为成员,有权通过出席成员大会并行使表决权,参加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重大事项的决议。
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由成员大会从本社成员中选举产生,依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章程的规定行使职权,对成员大会负责。所有成员都有权选举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也都有资格被选举为理事长、理事、执行监事或者监事会成员,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在设有成员代表大会的合作社中,成员还享有成为成员代表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
农民专业合作社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有权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本社置备的生产经营设施。
(3)按照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盈余。
农民专业合作社获得的盈余依赖于成员产品的***和成员对合作社的利用,是由于成员为合作社提***品或者利用合作社的服务形成的,本质上属于全体成员。因此,法律保护成员参与盈余分配的权利,成员有权按照章程规定或成员大会决议分享盈余。
(4)查阅本社的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成员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所有者,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事务享有知情权,有权查阅相关资料,特别是了解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以便监督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营。
农村经济合作社理事长不是集体组织成员能当吗?
可以,农村经济合作社的理事长不一定是集体组织成员。在选择合作社理事长时,可以跳出本集体组织的范围,不拘一格选择人才,这对于合作社的发展是非常有帮助的。不过,这也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例如,非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需要得到成员(代表)大会的选举通过才能当选理事长。同时,理事会成员候选人也可以通过群众推荐、民主协商,并报上级党组织审定来确定。
农村经济社理事长管什么?
②签署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理;
③签署财务会计人员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聘书;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会文件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会文件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