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民合作社服务规模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农民合作社服务规模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三地农民合作社是哪一年成立的?
河北省邢台市隆尧县三地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三地合作社”)历时7年多建立的非法集资帝国,坍塌了。
巩群海于2007年7月10日在隆尧县工商局注册了三地合作社。截至2013年10月28日,隆尧县三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已经遍布周边13个县市,入社农户135168户,集资资金总额达到81.678亿元。
案件简介
2014年12月18日晚,警察叫醒了隆尧县魏庄镇肖东村巩群海一家,他的儿子、儿媳以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刑拘。当天返回河北的巩群海,亦被警方控制。
2014年12月10日和12月16日,河北省邢台市隆尧县、柏乡县公安局分别对三地合作社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代号为“12·18”,并称该案涉及全国16个省、市,集资金额巨大,涉及集资人数众多。
巩群海于2007年7月10日在隆尧县工商局注册了三地合作社。截至2013年10月28日,隆尧县三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社员已经遍布周边13个县市,入社农户135168户,集资资金总额达到81.678亿元。
农民合作社组织机构具有哪些职权?
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或者理事会是执行机构。理事长、理事会由成员大会从本社成员中选举产生,其产生办法、职权、任期、议事规则由章程规定。理事长、理事会对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负责。
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合作社都要设理事长,且理事长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但理事会可以设立,也可以不设立。合作社是否设立理事会及理事的人数,应由合作社章程规定。规模较小、成员人数很少的合作社,可以依据成员意见,只设立理事长负责合作社的经营管理。规模很小的合作社,也必须设理事长一名,因为合作社需要由理事长作为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农民专业合作社一般由理事长或理事会负责其具体经营管理工作。理事长或者理事会可以按照成员大会的决定,聘任经理和财务会计人员。
农村合作社和生产队的区别?
现在的农民专业生产合作社与过去的生产队,完全不是一个概念,其不同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点:
第一,所有制不同。过去的生产队是以集体所有为主,而现在的专业合作社,是家庭所有为主。尽管一起管理、一起经营、一起出售,但你的还是你的,我的还是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律规定,它是建立在家庭承包经营基础上的,意思就是说,农民成立专业合作社,不能够改变和动摇家庭承包经营的这个基本的农村生产经营制度。这样的话,这个组织和传统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区别也就很清楚。所以农民办专业合作社并不是要重新地归大堆儿。由于农民专业合作社强调的是以产品或者服务为纽带,所以它的发展就不受地域的限制,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定要记住这一点,我的社员可以遍布大江南北、祖国各地,当然也得考虑合作社发展的规模。
第二,组织形式不同。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专业的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同类农产品的生产或者同类农业生产经营服务为纽带,来实现成员共同的经济目的,其经营服务的内容具有很强的专业性。这里所称的“同类”,是指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规定的中类以下的分类标准为基础,提供该类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以及与该类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例如可以是种植专业合作社,也可以是更具体的葡萄种植、蔬菜种植等专业合作社。
第三,参与方法不同。农民专业合作社是自愿和民主的经济组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背农民意愿,强迫他们成立或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同时,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各位成员在组织内部地位平等,并实行民主管理,在运行过程中应当始终体现“民办、民有、民管、民受益”的精神。
第四,合作的程度不同。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具有互助性质的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以成员自我服务为目的而成立的,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都是从事同类农产品生产、经营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农业生产经营者,目的是通过合作互助提高规模效益,完成单个农民办不了、办不好、办了不合算的事。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民合作社服务规模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民合作社服务规模的3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