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合作社经营范围可以有机械租赁吗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5个相关介绍合作社经营范围可以有机械租赁吗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 村委公益事业能租农地吗?
- 2019年租凭农村集体土地建合作社,现在要当违建拆除有补偿吗?
- 农村经济合作社集体用地部分村民签名出租是否有效?
- 双铺万楼村附近耕田机出租吗?
- 央视新闻联播说了一个新名词“家庭农场主”,多大规模可以成为农场主?
村委公益事业能租农地吗?
根据中国农村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以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租、出借给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民合作社、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村委会作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种形式,也可以租赁农地用于公益事业。但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租赁行为符合农村土地管理的规定,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
2019年租凭农村集体土地建合作社,现在要当违建拆除有补偿吗?
有
2、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四条,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农村经济合作社集体用地部分村民签名出租是否有效?
答复如下:
一、土地管理法规定,我国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城市市区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土地,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除外),个人和单位可以依法获得土地使用权,
二、在农民集体土地的问题上,若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三、涉及农民集体土地的合同,是以村委会名义签还是以经济合作社名义签,需要看土地在农村集体内部的归属,归属于谁,就由谁签。
四、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八条: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双铺万楼村附近耕田机出租吗?
不清楚
因为我不了解双铺万楼村附近的情况,也不知道当地是否有提供耕田机出租的服务。
如果需要租赁耕田机,可以咨询当地农机站或周边的农民合作社,寻求相关信息。
如果当地没有提供耕田机出租的服务,也可以考虑购买自用的农业机械设备。
央视新闻联播说了一个新名词“家庭农场主”,多大规模可以成为农场主?
谢谢!按照中国古代农场主的规模,咱们不讲今天的政策,我认为机械化发达的今天,最少的农场主的土地需要150亩以上。否则你养不起机械。就称不上主了。租赁机械的成本接今天的粮食市场价格,你是给别人打工的,劳苦一年一无所有。
所以,现在的家庭农场十几亩地就称不上农场主。
我是寒地水稻种植技术,其实“家庭农场主”算不上一个新名词。在黑龙江农垦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种植耕地的都是小型的家庭农场。以黑龙江农垦建三江管局为例,人均种植面积大概在150-200亩吧,以水田居多。
黑龙江农垦下属100多个国营农牧场,以我熟知的东四局,宝泉岭、牡丹江、建三江、红兴隆四个管理局来说,大多是在90年代初期或者中期开始实施个人承包、承建家庭农场。既个人承包农场的土地用于耕种,一直到现在,也是这种个人承包农场的土地进行种植开办家庭农场。
既然说到了承办家庭农场我分析国家是出于耕地集约化、机械化的目的,增加土地流转的频率,将大量的的耕地通过流转让有[_a***_]、有实力的个人进行统一化种植管理。那么,承办这样的家庭农场需要什么硬件条件呢?
1、资金。土地流转的资金量很大,尤其是地方的土地流转一般都在400-500元/亩。如果是承办200亩的家庭农场,土地流转资金就需要8-10万。人工、机械、生产资料的资金呢?所以,资金一定要充足,否则是开不起来家庭农场的。
2、机械。种植面积增加,首要的就是机械化,否则无论是种植效率还是种植质量都会收到影响。需要有一定的机械,地方的机械补贴力度还是挺大的。如果是租赁机械的话也是一笔不小的费用。
3、技术。农业生产是必须要有相应的技术支持的。何时施肥、何时防病等等,都需要农业技术的支持。
4、连片的耕地。连片的耕地是承办家庭农场的一个条件。耕地连片,适合机械化作业和种植管理。并且,还要有完善的水利设施,利于补水和排水。
之所以黑龙江农垦和新疆生产兵团的家庭农场遍地开花,就是因为贷款积极、统一的管理措施、机械化较为发达以及耕地面积较大这几个特点决定的。
以上是我总结的关于“家庭农场主”的一些理解,如有不当之处请海涵。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合作社经营范围可以有机械租赁吗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合作社经营范围可以有机械租赁吗的5点解答对大家有用。